各项目乡镇(街道):
根据《阆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脱贫攻坚短板问题项目及投资计划的通知》(阆脱领〔2019〕13号)文件的投资计划。经研究,现将2020年本级预算扶贫资金738.13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单位详见附件)。
此文件项目资金属“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在阆中市财政局报账。
项目实施单位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得随意调整。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按照《阆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阆财办〔2019〕274号)、《阆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阆财农〔2016〕277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阆脱贫办〔2017〕32号)的规定执行,项目乡镇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取工作经费。要对项目实施内容、资金补助标准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阆中市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脱贫攻坚短板问题项目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