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川R018A3和川R018A1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5 10:33

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南充市交通运输局拟对川R018A3和川R018A1逾期6个月以上未进行年度审验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被注销的车辆禁止从事货物运输汽车活动。如对注销有异议的,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阆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来电来函反映。地址:阆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七里大道192),联系电话0817--6280235

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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