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青春正能量 无偿献血传爱心——无偿献血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6-14 15:24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民朋友们: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无偿献血,无上光荣。

血是生命的源泉,爱是生命的曙光。无偿献血,不仅是奉献爱心,更是社会责任的体现。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是“献血法”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

适量献血可使骨髓保持旺盛的造血能力,使血液黏滞性下降,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增进健康有积极的意义。参加无偿献血也是对身体健康状况的一次免费体检。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都可享受免费用血相关政策。

开展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百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法律赋予政府及各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都能积极参与、关注无偿献血事业,自觉自愿地加入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为确保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活动一

无偿献血者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行到献血屋进行无偿献血。

时    间:即日起至2023630

地    点:东方广场献血屋(开放时间:星期二至星期六09:00-16:00

联系方式:0817-5251139

活动二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集中献血。

时    间:202361908:00

地    点:鱼翅广场、行政中心广场

联系方式:刘主任18080311772(鱼翅广场)、白主任18784712757(行政中心广场)

奉献爱心,利人利己。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活动中,让自己的爱心溪流汇入到奉献的海洋之中,把希望和幸福传递给每一个病患者家庭!


阆中市公民献血办公室

2023613


注意事项

献血前注意事项:

1.年龄: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3.献血前一天请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劳累;献血当日保持身体和心理状态良好。

4.请勿空腹献血,献血前两餐宜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油腻食物。

5.女性须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6.请携带有效身份证, 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参加献血。

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应采用三指平行加重按压穿刺点10-15分钟止血,并在献血休息区休息10-15分钟;感觉无不适后方可离开。

2.穿刺点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24小时避免着水,请勿用手揉搓。

3.献血后正常饮食,可适当饮水补充水分,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睡眠。

4.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5.如针眼处出现青紫,24小时内可冷敷,24小时后可热敷;如青紫面积较大或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尽快联系血站,联系电话:2580808(工作日)0817-2580666(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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