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常见问题:④环境保护要注意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7 17:30

创建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狠抓环境治理,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到已批准实施的环境规划要求。已经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暂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加强对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工业和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率达到规定标准。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

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检测和把关,严禁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1.创建国家卫生区,环境保护要求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环境保护要求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大于300天。

3.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应达到二级标准。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安全达标率要达到100%;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不能从事网箱养殖行为、不可游泳和垂钓。

应注意

1.创建区应无噪音扰民现象;检查期间能听到或采访居民反映有局部噪音扰民现象应≤2处次;区域噪声平均值不能超过60分贝。

2.创建区应无秸秆焚烧现象和痕迹,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需要达到100%

3.创建区应无烟囱冒黑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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