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发布时间:2024-02-19 11:15

202424日,市长唐硕主持召开十八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唐硕强调

加强学习宣传。由市民宗局负责,会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年度学习计划和学法考法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窗口服务单位,进一步扩大知晓率覆盖面,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二)提升法治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条例》规定职责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调解等手段依法依规治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着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协调联动。市民宗局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干群联动,把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与当前民族领域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会同公安、教科体、人社、卫健等部门依法保障各族人民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破坏民族团结行为,齐心协力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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