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阆中市委 关于印发《阆中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11:04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阆中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经市委十四届二十四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阆中市委

2022712

阆中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中发〔202028号)《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川委发〔202118号)《南充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南委发〔20223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阆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深刻践行136发展思路,奋力谱写高质量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新篇章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享共治。

(三)主要目标。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更加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我市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推动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四)维护宪法权威

1.加强宪法宣传。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网络,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推动全社会普遍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推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开展违宪警示教育,树立宪法权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黑体部分为牵头单位,其他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下同。

2.加强宪法学习。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宪法文本。将宪法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培训班必修课。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前应当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5.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民法典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等主题宣教活动,制作播出《民法典讲坛》《普法云课堂之民法典》等系列专题电视节目和微视频。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解读以及规范性文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阆中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6.加强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会前专题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培养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党校、市工商联、市国资中心、各乡镇(街道)

(六)健全普法责任制

7.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普法中长期规划、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运用两微一端、融媒体、大数据等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8.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执法司法中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注重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群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及时准确进行释法说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开展庭审进万家活动。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9.壮大普法力量。支持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等积极参与普法志愿服务,鼓励法治工作者成为普法宣传员。发挥律师、公证、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地位。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开展日常公益普法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七)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0.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作品创作、传播推广,挖掘阆中法治文化资源,大力培育法治文化精品。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旅游路线,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团市委

11.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利用重大节假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团体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电影、短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完善富有阆中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级各相关部门〕

1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民主法治示范等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打造阆中法治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八)不断完善社会规范

13.加强社会规范建设。加强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等社会化规范建设。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规范行业行为。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引导其参与社会规范制订。加强社会规范监督,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九)加强道德规范建设

14.强化法治对道德的促进。运用法治方式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5.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6.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全社会信用档案,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征信体系,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深入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结合实际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持续推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内容,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人行阆中支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税务局、市工商联

四、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十一)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

17.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前的必经程序,彻底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内容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质量和效率持续提高。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8.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十二)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1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有关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机关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各行政执法有关部门

20.提升重点领域执法。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促进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2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2.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依法公开执法信息。推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依法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十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23.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等制度保障。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活动中保障群众参与。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4.建立健全案件纠错机制。落实办案责任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25.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困局,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加强执行监督力度,维护司法权威。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

26.加强检察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依法维护服刑罪犯、羁押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推动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贯通对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检察机关监督刚性。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27.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拓展人民监督员的案件范围,完善监督程序。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

28.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推进在线立案、办案、查阅电子案卷、线上材料转接和证据交换、在线阅卷、在线诉讼事务申请、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网络诉讼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

(十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29.全面推进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建设规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全“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清单及供给机制,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公证、律师咨询等纳入中心集中办理,推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与政务、警务、检务、诉讼服务协同联动。开展党建引领 法治先行活动,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网上法律服务超市实现一键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0.健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加快法律服务行业改革发展,健全规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1.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倾斜,大力推动运用远程视频等方式开展法律服务,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有效缓解法律服务专业力量不足问题。推广12348法律服务网与微信小程序功能,完善主动服务机制。加大乡镇(街道)聘任法律顾问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评议及结果通报制度,抓好经费落实保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32.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为涉刑事案件家庭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十五)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33.加强对公民的引导。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级各相关部门〕

34.加强对企业的引导。推动在阆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引导在阆企业积极参与阆中乡村振兴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市国资中心、市级各相关部门〕

五、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十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35.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社会治理领域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36.推进市域治理创新。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依法加快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发现培养典型,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积极推进法治文明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地的创建,使法治成为阆中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7.加快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对标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快阆中市公职律师人才库建设,畅通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渠道,努力提高公职律师业务水平。用活用好公职律师队伍,统筹协调公职律师资源向各部门、乡镇(街道)派驻,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8.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推行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9.推进村(社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鼓励居民、村民以村民说事会”“阳光坝坝会等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推广七公开一曝光村(社区)务公开模式,公开党务、村(社区)务、惠民政策、项目、资金、财务、监督举报等信息,曝光违规行为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40.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国资中心

41.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推进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推进法律监督法治化治理方式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国资中心

42.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事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各民族公民信教群众平等权利,强化对各民族公民权益的司法保障,依法完善民族优惠政策,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十八)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4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团体在党的领导下,教育和组织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两个覆盖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群团组织、市级各相关部门〕

44.大培育社会组织力度。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十九)全面增强社会安全感

45.健全平安建设体系。贯彻落实中、省、南充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加强对阆中社会安全体系的整体设计和中长期战略规划。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46.预防和打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线索排查、逃犯追捕、破网打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47.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搭建信息化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创建,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二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48.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抓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9.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落实信访责任制,大力开展各级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和包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

50.巩固加强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与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培育个人调解室,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51.整合基层矛盾化解力量。推广沙溪街道办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推进群众家门口的片区法官”“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建设,将依法治理落实到基层前沿。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依法治理网络环境

(二十一)完善网络制度规范

52.健全互联网领域制度规范。通过立改废释并举等方式,推动现有制度规范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完善网络信息服务制度,推动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和阆中政务数据管理规范性文件出台。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审查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跨境电商制度,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二十二)培养网络法治意识

53.依法净化网络内容。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贯彻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等工程。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体系,加强内容管理审核、账号和用户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网络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级各相关部门〕

54.加强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加强新时代网络普法宣传,开展好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二十三)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

55.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督促网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网络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机制,健全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网络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56.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能力建设,依法查处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攻击窃密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为网络犯罪提供网络推广、技术、账号、支付等服务的网络黑灰产业和网络侵权、盗版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七、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

57.加强党的领导。全市各级党委要落实推进本地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十五)强化统筹协调

58.强化统筹协调。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阆中、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市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最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二十六)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59.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十七)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

60.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阆中市法学会等智库作用,大力打造阆中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基地。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级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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