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阆中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6:43

2024年1月25日在阆中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阆中市审计局局长 曾海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就我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高位推动,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专题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严格履职,扎实抓好审计移送问题的查处工作;市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问题整改;市委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

(二)压实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在被审计单位召开情况反馈会,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通过制发提醒敦促函、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把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行整改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亲自管、具体抓,严格按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逐条逐项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结果。

(三)标本兼治,强化整改成效。根据问题成因、性质结果、整改难度等,市审计局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进行分类管理。对存在时间短、整改难度小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对存在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结果等深层次原因,强化协作贯通,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从堵塞制度漏洞、清除机制障碍上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推动源头治理,杜绝违法违规、有章不循、屡审屡犯等问题发生。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12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4项问题,27项已完成整改,6项基本完成整改,还有11项问题正在整改。整改问题金额5.87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4项,提醒约谈5人。总体来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正按计划推进。

(一)市级预算管理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预算年初到位率较低的问题。今后市财政局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精准预测,细化到部门,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2.关于预备费的提取和动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今后市财政局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足额提取预备费并按规定动用。

3. 关于预算资金拨付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2312月底,市财政局已拨付相关单位预算资金47127万元。

4. 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3535.46万元解缴国库。

5. 关于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狠抓财政收入、严控财政支出、严禁新增暂付款,分年度制定消化方案,逐步做好消化工作。

6. 关于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今后,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将严格审核。

7. 关于基本建设资金结存未使用的问题。其中2810万元交通项目资金,待审计结论出具后据实拨付;其余16082.52万元项目资金,由于相关项目正在实施阶段,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合同约定比例拨付资金。

8. 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审计反映的3个未开工项目,截至202312月,2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1个项目已实施完成;3个项目推进未达时间进度要求的问题,其中1个项目已完工,2个项目因环评未通过、设计方案优化等原因,进度仍不达标。

9. 关于未及时拨付地灾搬迁资金的问题。20239月,市财政局已拨付地灾防治资金250万元。

10. 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对死亡人员发放补助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违规发放的护林员补助资金1.08万元收回。

11. 关于资金绩效未及时发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生态护林员2022年下半年工资发放到位。

(二)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的问题

一是未严格执行预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了支出票据审批审核制度,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今后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二是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工作经费、赞助费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报账流程和手续,今后将规范报销费用,杜绝扩大范围列支行为。

三是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将在一年内分季度将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拨付到位。

四是专项资金未执行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计划生育专项资金595.6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个人。

五是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支付施工单位1.33万元,剩余15.5万元正在与施工单位沟通,逐步化解。

2.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29.32万元。

二是未申报缴纳税款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缴税金及滞纳金95.88万元,下欠应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30.27万元正在整改中。

三是出借公款未及时催收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职工借款36.38万元,剩余38.13万元正在全力催收。

四是重复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集中开展了学习,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建立临时救助台账,避免重复、超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五是未及时清理吃空饷人员的问题。该问题已移交给市人社局进行处理。

六是处置国有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3. 关于财政改革事项执行不好的问题

一是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97.1万元配套费上缴市财政国库专户,今后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流程。

二是未经政府采购审批,采购社会服务、办公用品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对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的学习,今后将严格规范采购。

三是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严、租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学习,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协议,今后严格执行租车管理相关规定。

四是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相关单位组织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今后在差旅费报销时将规范使用公务卡。

4.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收入计入往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了账务核算,补充了相关依据资料。

二是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资产补记入账,今后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岗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今后规范使用现金。

四是未严格执行转账结算制度的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

(三)民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医疗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印发了《阆中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对多收费涉及医保报销部分479.56万元在医保结算款中进行了扣除,患者个人部分268.24万元予以退还。

2. 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在物资管理软件中增加了审核流程,印发了《阆中市人民医院关于调整临时紧急医用耗材采购流程的通知》。

3. 关于合同过期仍在供货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对本年度签订的合同进行了梳理,对已到期的合同重新签订了补充合同。

4. 关于耗材进销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对临采高值耗材进行了清查,加强了对临采耗材的管理,并指定专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截至目前,3个镇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已完成外观装饰工程;3个镇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已全面完工。

2. 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分配给三鑫新建电子元器件生产线建设、双驰鞋业智能鞋业生产线建设等5个项目177万元。

3. 关于租金减免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在应收租金中抵扣前期应减免租金415.91万元,剩余223.89万元在后期续租时抵扣到位。

4. 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已拨付技改补助资金等稳投资促消费专项资金773.36万元;二是相关单位已发放2021年至2022年一、二季度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262.14万元,下欠164.38万元补贴计划分批次发放;三是相关单位已发放43户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5.25万元。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协调办理国道212线苍溪至阆中双龙段公路的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华儿湾水库的环评手续。

2. 关于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对岗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今后项目中,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强化招投标程序,制定招投标的流程,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相关单位正在重新核实变更增量工程款;二是在今后项目实施中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古城七期、奎星二期、南池、东山路、金银观等几个棚改项目,正在陆续办理竣工结算中。

4. 关于未经审批随意变更增加工程量的问题。一是相关单位组织学习了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在后续工作中严格变更程序,并杜绝再犯;二是相关单位正在重新核实变更增量工程款。

5. 关于结算审核把关不力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全面梳理,重新核实工程量和工程价款,在后续办理结算时扣减多计的价款328.82万元。

6. 关于工程款拨付把关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在后续资金管控上,将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对于阶段性超合同约定支付和进度款审核错误的情况,在后续进度款拨付时予以纠正,若存在支付超审计金额的情况,将依法追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正在整改的问题来看,绝大多数与地方财力不足有关,我们将通过发放敦促函、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持续跟踪,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逐步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跟踪,进一步促进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严格投资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政府投资领域持续规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为阆中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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