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査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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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本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矿产资源、基础测绘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测绘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及时回应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项目信息、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 | 实时公开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财政 | 财政信息 |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预决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确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 | 不同登记类型申请登记或申请登记资料査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査询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实时公开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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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土地供应计划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 每年3月31日前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其他: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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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土地出让公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岀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其他: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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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土地出让结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成交时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其他: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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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闲置土地 | 闲置土地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3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4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5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 √ | √ | √ | ||||||||
16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 √ | √ | √ | ||||||||
17 | 规划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阆中市行政审批局 | ■政府网站 ■南充市信用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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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 |||||||
19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 | √ | √ | ||||||||
20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 | √ | √ | ||||||||
21 | 用地审批 | 农用地转用审批 | 1.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申报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请示、农用地转用方案等; 2.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其他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 | 收到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2 | 临时用地审批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临时用地批准书等)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 | √ | |||||||
23 |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阆中市行政审批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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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管理政策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等材料 【*征地工作流程图】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阆中市人民政府,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5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 2.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 阆中市人民政府,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 √ | ||
26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1.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报批经审批通过的相关材料,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征收土地申请等; 2.征地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征地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征地批复、其他征地批准文件等 【*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人民政府,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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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8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 《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南充市信用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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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作岀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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