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市“三调”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聚焦“质量”“效率”两个关键要素,历时3年,15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4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6091.64公顷(991374.60亩)。其中,水田26121.09公顷(391816.35亩),占39.52%;水浇地25.23公顷(378.45亩),占0.04%;旱地39945.32公顷(599179.80亩),占60.44%。江南街道办、河溪街道办、柏垭镇、思依镇、文成镇、老观镇、千佛镇、洪山镇、水观镇等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9.90%。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28.14公顷(34922.10亩),占全市耕地的3.52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849.51公顷(132742.65亩),占13.3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7218.33公顷(708274.95亩),占71.4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974.80公顷(89622.00亩),占9.0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720.86公(25812.90亩),占2.61%。
二、园地6120.29公顷(91804.35亩)。其中,果园4335.50公顷(65032.50亩),占70.84%;其他园地1784.79公顷(26771.85亩),占29.16%。园地主要分布在江南街道办、柏垭镇、飞凤镇、洪山镇、金垭镇、天宫镇等乡镇,占全市园地的60.99%。
三、林地73263.01公顷(1098945.15亩)。其中,乔木林地65863.57公顷(987953.55亩),占89.90%;竹林地1007.87公顷(15118.05亩),占1.38%;灌木林地2940.55公顷(44108.25亩),占4.01%;其他林地3451.02公顷(51765.30亩),占4.71%。林地主要分布在江南街道办、思依镇、文成镇、二龙镇、石滩镇、老观镇、千佛镇、妙高镇等乡镇,占全市林地的48.56%。
四、草地221.92公顷(3328.80亩)。我市草地均为其他草地221.92公顷(3328.80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七里街道办、江南街道办、河溪街道办、老观镇等乡镇,占全市草地的51.77%。
五、湿地224.30公顷(3364.5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湿地均为内陆滩涂224.30公顷(3364.50亩),占100.00%。湿地主要分布在保宁街道办、七里街道办、沙溪街道办、洪山镇等乡镇,占全市湿地的76.0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444.88公顷(261673.20亩)。其中,城市用地2389.52公顷(35842.80亩),占13.70%;建制镇用地560.09公顷(8401.35亩),占3.21%;村庄用地14244.09公顷(213661.35亩),占81.65%;采矿用地195.44公顷(2931.60亩),占1.1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5.74公顷(836.10亩),占0.32%。
七、交通运输用地4161.64公顷(62424.60亩)。其中,铁路用地82.48公顷(1237.20亩),占1.98%;公路用地1715.85公顷(25737.75亩),占41.23%;农村道路2256.98公顷(33854.70亩),占54.23%;机场用地104.27公顷(1564.05亩),占2.51%;港口码头用地1.86公顷(27.90亩),占0. 045%;管道运输用地0.20公顷(3.00亩),占0.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647.31公顷(129709.65亩)。其中,河流水面3584.52公顷(53767.80亩),占41.45%;水库水面2763.51公顷(41452.65亩),占31.96%;坑塘水面1753.45公顷(26301.75亩),占20.28%;沟渠406.42公顷(6096.30亩),占4.70%;水工建筑用地139.41公顷(2091.15亩),占1.6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扼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持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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