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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0087993638/2017-0001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老观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8-17

关于阆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17 | 来源:西山乡

西山乡

关于阆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阆中市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精神,确保今年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综合测评,结合阆中市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和我乡实际,在创建工作中,做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解放思想,提高创建认识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落实中央“ 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治蜀兴川系列部署,对接南充市委和省委治蜀兴川系列部署,对接南充市委“ 成渝第二城”目标,紧紧围绕阆中市委目标,紧紧围绕阆中市委“145” 发展思路,以“ 创建文明城市、共享美好生活”为出发点、落脚点把各项测评指标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使创建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细化分工、落实创建责任

为了此项工作落地落实,推进会后我乡将创建工作列为又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迅速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落实党委成员分组分工,并将工作细化到每一位乡村干部,根据不同村情细化到村社,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详尽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此项工作已落实)。

三、加大宣传、强化创建氛围

我乡计划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为引领,以“创建文明城市,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整合各种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多种方式,充分运用举办广播专题讲座、标语、干部群众会议、微信群、工作群等形式,对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大型活动及新做法、新经验,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的宣传报道,为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思想基础和智力支持。

四、强化举措,促进乡风文明

完善《村规民约》,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农村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杜绝争吵漫骂、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利用法制讲堂、道德讲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以上。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降低刑事案件发生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督促抓好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善和抓好各村安全稳定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社区宣传栏、文艺宣传演出、农民夜校进村社、进学校等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文明新风道德模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民风淳朴、校风良好、社会和谐。

五、整治环境、优化村容村貌

为达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结合环境综合治理,我乡计划采取系列治理措施:

1、污水治理  畜禽养殖污水、生产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等治理;

2、河道整治  清瘀、清除河道垃圾和绿化;

3、垃圾治理  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合理配置垃圾池、及时清理垃圾,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聚居新村治理  内土地资源、产业项目、公共设施、住宅等科学规划;

5、道路环境治理  主干道电力、通讯等架空线缆落地工作;清理拔除废弃杆线;整合、清理、迁移主干道两侧影响村容村貌的路名牌、配电箱、控制箱等设施,实施道路主干道路边绿化亮化、垃圾清运、水沟疏通,整治乱堆乱放,拆除违章搭盖;

六、落实督查、实施奖惩机制

创建过程中,我乡将对各村和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实时督查,督查各牵头领导、各单位、各村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查各职能组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工作未落实到位的相关单位、相关村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把创建工作纳入效能考评和干部考核范围,制定和落实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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