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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69916012XE/2022-0004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阆中市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28 | 来源: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阆中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阆中市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725

阆中市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235号)《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市安委办〔202216号)精神,有效治理我市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巩固提升我市长输天然气管道隐患整治三年攻坚成果,全面开展管道外部和管道本体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以下简称高风险区域)评估确认和政企共治,构建以本质安全为中心、政企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到2022年底,实现管道外部隐患清零,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建立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政企联动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外部隐患整治

1.企业全面自查。有关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对本企业管道占压、间距不足、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穿越等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对没有整治到位的以及新产生的管道外部隐患形成清单,制定落实整治措施。

2.市级层面检查。市发改局会同相关单位对管道占压、间距不足、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穿越等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确定没有整治到位的以及新产生的管道外部隐患清单,由市发改局及时报送南充市发改委,企业将隐患清单录入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企业自查问题除外),有关部门要严格开展执法处罚。

3.外部隐患整治。市发改局组织对没有整治到位的以及新产生的管道外部隐患清单检查核实后,汇总上报南充市发改委,推进各地、各有关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实施整改,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外部隐患整治应整尽整。

)开展管道本体隐患排查治理

1.隐患排查。有关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组织,参照《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T34346-2017),全面梳理通过管道内外检测等方式排查发现的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隐患,形成隐患清单,报工作专班,并将问题清单录入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市发改局要聘请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长输天然气管道开展专业检测。

2.隐患治理。有关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组织,对局部腐蚀减薄、管体几何变形等较大及以下隐患及时采取加强腐蚀防护、补强、换管等治理措施,对问题隐患集中管段等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更新改造,提升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市发改局对重大隐患集中管段更新改造进行督办,并对其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管。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全市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及时整治隐患。

)建立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联动工作机制

1.高风险区域排查评估。有关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组织,按照 《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油气管道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技术规范》(SY/T6828-2017)等标准,对高风险区域进行全面识别,形成高风险区域清单,逐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完善一区一案,报送市发改局汇总,企业录入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

2.建立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市发改局要针对本市每一处高风险区域,与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和相关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建立日常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局牵头,商务经信局、公安局、自规局、市监局、国资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组织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要加强全市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统筹,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有关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对本企业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要抽调专业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强化隐患整治。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市长输天然气管道各类隐患整治的综合协调、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及时整治到位。有关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要结合实际,科学组织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分类落实治理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治一盯到底;对需要持续推进整治的,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有效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调度通报。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有关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每月25日前向市发改局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安办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联系人:发改局蒲大印 13568615968

安委办张又文  1369622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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