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8169916012XE/2024-000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2-22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违法“小化工”打击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7 | 来源: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41201946分,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一废弃厂房内发生爆炸起火,造成7人死亡、1人轻伤。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违法小化工打击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打击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整治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单位和有关企业要高度警醒、迅速行动起来,把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作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园区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安全责任与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化工企业的排查;市商务和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其他化工生产、经营企业的排查;其余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本系统所属或管理、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导致较大影响和发生事故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全面摸排小化工底数。要以跨地区交界处、城乡接合部等小化工多发地区为重点,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村、逐户、逐企过筛子,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行业类型、具体位置,全部排查见底,确保情况摸清、底数查清。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况:现有化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非化工企业是否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三、依法追责问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小化工,从严从快果断处置。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封闭非法生产装置及所在区域,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坚决实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或者以挂靠、租赁及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要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从严处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打击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于425日前将非法违法小化工摸排情况清单和非法违法小化工打击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安办。

附件:非法违法小化工摸排情况清单

联系人:何

联系电话:6306872

电子邮箱:4371776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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