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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69916012XE/2024-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2-27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27 | 来源: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联络员,今天1800前将联络人员名单(附件1)报电子邮箱。每月28日前报送《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度表》(附件2)至市安办。

联系人:何波、张又文

电子邮箱:437177646@qq.com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227


阆中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S8成名高速名山服务区“11·7”一般爆燃事故、遂宁高新区君鸿汽修厂“11·10”一般中毒窒息事故、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12·16”一般其他爆炸事故和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公司“12·22”一般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南充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化、巩固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着力深纠重应急轻管理、重检查轻执法、重调查轻治理、重声势轻成效的作风问题,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压实责任、堵塞漏洞,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突出的共性问题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资质不满足规定要求。

2.未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与运行实际不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和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严格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

4.未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存在以操作技能培训代替安全教育培训、以一级安全教育培训代替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5.未按规定要求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6.未按要求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未核实承包商资质是否符合要求,作业前未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施工过程中未开展安全监督等。

7.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扎实,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

8.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发生过事故或者有明显故障的设备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

9.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0.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定期开展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11.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突出的个性问题

1.企业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数量和储存位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3.精细化工企业未做到四个清零

4.试生产前未按照要求开展三查四定和整改工作。

5.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带运行。

6.变更管理失管失控,装置设备变更未按要求开展预评估、申请、再评估、审批、实施和验收,生产工艺控制指标缺失或随意更改。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突出的个性问题

1.企业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企业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或证明文件的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且未及时将销售信息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3.液化石油气生产单位销售城镇燃气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突出的个性问题

1.化工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违规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3.未在专用的仓库堆存危险化学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4.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未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5.未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业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排查整治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突出的个性问题

1.企业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检验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落实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要求,未按规定要求托运人提供托运单、未按规定为车辆签发电子运单。

3.企业对车辆住房监控报警核查处理不及时,未按规定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记分,危险货物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分神驾驶,屏蔽或破坏车辆监控终端逃避监管。

4.企业对驾驶员、押运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不到位。

5.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管束式集装箱)未在检验有效期内、未纳入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管理,充装的介质与移动式压力容器铭牌和使用登记资料、标志不一致存在超装、错装行为。

6.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未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7.对翻新、报废、改装、超期未检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8.装货人充装或者装载货物前未做到五必查

9.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车辆临时停车位未规范管理,未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

10.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委托不具有资质的企业承运。违规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规收寄危险化学品。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分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排查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环节突出的个性问题

1.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故意混淆中间产物、副产物与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逃避监管。

3.对于拟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产物、副产物等物料,企业未依法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4.针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副产物等物料,未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鉴定(鉴别)。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环节突出问题

1.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按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预案的演练并未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2.未定期组织本单位员工对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进行培训。

3.未建立应急物资台账,未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未按要求更换过期和损坏的应急物资。

4.应急物资存放地点不符合要求。

5.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滞后,未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人员、装备配备。

6.未加强与属地消防救援力量的联勤联动联训,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及任务

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进行,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4月底。

(一)企业自查自纠(202435日前)

全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布置,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做到问题隐患整改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二)县级全覆盖检查(2024320日前)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本行业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用好三带三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省、南充市督导检查(20243月下旬至4月底)

省、南充市安委会将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并开展复核验收;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将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部署不细、落实不力,重大隐患突出、同类隐患屡查屡有的地区及相关部门将在全省通报,并在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汲取相关事故教训,结合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亲自部署,适时听取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主动履职、强化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推动落实。要加大四不两直检查力度,持续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要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坚决杜绝安全执法检查宽松软虚,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考核评估、责任倒查制度机制,通过督导检查、暗访暗查等形式,检验各有关部门工作成效,对工作推进不力或缓慢的单位严格执行扣分通报,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要根据问题清单进行分级分类和原因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从工程性措施和制度性措施等方面进行整治,切实解决每一类问题隐患,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成效,有效运用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联合督导检查长效机制。

附件:1.联络人员名单

           2.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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