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8169916012XE/2024-000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19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3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2024年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的通知

时间:2024-03-21 | 来源: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重点企业:

为全面总结202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工作、科学谋划好2024年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1746号),现就报送2023年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2024年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撰写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及承诺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主管行业内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总结2023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工作,规范撰写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

诚信报告和诚信承诺的主要内容: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或未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杜绝违章指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现象发生。

5.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7.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生产安全使用;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8.自觉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对照标准,督促行业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各企业对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事项,要明确达到的量化和质化标准,明确未履行诚信承诺的后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各个层级的承诺事项并签订安全诚信承诺书留档备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三、明确重点,确保资料按质按量及时报送

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情况涉及年底南充市对我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报送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按时报送。各行业主管部门请于330日前将相关企业名单、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诚信承诺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人:曹 谦(巡查考核股)

联系电话:0817-6278489  

附件:1.年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2.安全生产年度诚信报告

      3.行业企业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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