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MB1E753819/2022-000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8-16

关于2022年8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8-16 | 来源:其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88我局对阆中市嘉苑翔废物收集暂存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816日-202282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6263850

通讯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阆中市嘉苑翔废物收集暂存项目(重新报批)

南阆环审〔2022〕22号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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