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姓名  马旭

职务  洪山镇党委书记

分工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  赵波

职务 洪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税、金融、发改、内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分管财政所、内审办。联系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姓名  陈建波

职务  洪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工  主持人大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农村住房、目标绩效工作协助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国土所、村建所。驻金鼎村。


姓名  盛阳

职务 洪山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分工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政协统战、民族宗教机关支部老干部、关工委、老体协、保密、档案、工商联、工会党委政府信息驻村帮扶力量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党政办驻董家店村


姓名 余伟

职务 洪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分工  主持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巡察、信访团委等工作。分管监察室、信访办。驻宝马社区、太洪村。


姓名  董雷

职务 洪山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工  负责宣传报道、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文联、农村财务(经济年报)、文明实践、双创巩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等工作。分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联系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驻朱镇社区、一把伞村。


姓名  谢舜

职务  洪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工  负责农业(农林牧渔、水务、蚕桑、农机、农技、气象、地力保护、粮食统计工作)、村建、国土、民政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联系村建所、国土所敬老院、兽防站驻朱洪路社区、封阳村。


姓名 李济杉

职务  洪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工 负责政法工作(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禁毒防邪、网格管理、依法治镇、平安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造价)、脱贫奔康产业园区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农村产权交易、百强镇建设、移民后扶、东西部协作、经济合作外事供销、商经(电、气、油、通信、邮政)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综合执法办。联系派出所、司法所。驻多宝村、良善垭村。


姓名 李长江

职务  洪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分工  负责安全、人防、应急、处突消防、抢险救灾、防汛抗旱、地灾防治、交通(含机场建设)路长制、路政、海事、航道、残疾人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养路段、车站、市监所、供电所驻洗马滩村、沿河村。


姓名 李晓伟

职务 洪山镇党委委员(洪山镇派出所所长兼)

分工 主管派出所工作,协助政法工作。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管理办。


姓名  尹玲

职务  副镇长

分工  负责财政、教育科技、体育、卫健、疾控疫情防控、红十字会、妇女等工作。分管财政所、卫生健康服务站。联系教办、卫生院。驻得阳村。


姓名  魏星

职务  洪山镇副镇长

分工  负责综合执法、场镇管理土地增减挂钩、环境保护河长制供排水管理、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秸秆禁烧等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办、供水站、污水处理站驻元山社区。


姓名  王钦

职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  负责便民服务、劳动保障(医保、养保、农保)、就业服务。管便民服务中心,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驻金山观村。

机构设置:

一、财政所。负责乡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乡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乡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以及市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党政办。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社区)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协助做好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等群团工作;做好镇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党建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实践、双创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居)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居)班子建设,指导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居)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医保参保信息录入、医保参保费用征集和医保参保关系变更申请登记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的指导、管理,做好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负责农村土地、宅基地纠纷调解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民负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及强农惠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乡镇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负责乡镇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统筹发放工作;健全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源头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劝导和农交安”APP应用等工作;负责各类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