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能源发展改革、价格工作、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牵头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和报送。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省级开发区设立、省级开发区扩区调位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申报、争取工作,审查、转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贯彻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具体办法,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组织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物价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平衡,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按照价格(收费)管理目录和定价权限,拟订全市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拟订和调整政府定价商品、经营服务等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经营性收费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价格成本调查监审、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监督管理等。

七、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案及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方案,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市级项目规划储备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项目工作的协调、政策的拟订和总体规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各类专项规划和政策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气象等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方案;参与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以工代赈相关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四、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与国、省、市铁路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方案制订、资金筹集和计划下达;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指导铁路专用线建设管理工作;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铁路运输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十八、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全市实施国、省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统筹掌握、监测全市能源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指导协调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九、协调争取国、省对我市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争取国、省对我市能源产业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

二十、负责协调全市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全市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十一、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跟踪了解能源运行和安全状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

二十二、争取国、省、南充市对我市机场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机场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负责编制我市机场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按规定申报项目;协助做好机场项目管理工作;协助解决机场建设项目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全市机场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实施办法。

二十三、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市粮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

二十四、承担全市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统计调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指导市内粮食销售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合作交流。

二十五、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全市储备粮总规模及市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代储企业、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六、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二十七、拟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拟订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二十八、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省、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二十九、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粮食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指导行业部门对市级其他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培训。

三十、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发改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三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姓名  李  兵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和党组工作


姓名  付红斌

职务  党组成员、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  负责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工作


姓名  郑  东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统战、政工、人事、财务、纪检、群团、人才、工业、交通、能源、以工代赈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以工代赈股、工交能源股。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姓名  曹玉林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农业、商贸、社会事业、粮食、物资储备等工作,分管农贸社事股、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股、粮食调控和产业发展股。联系四川省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

意识形态等工作。


姓名  李茂昌

职务  党组成员

分工  负责规划、区域协同发展、阆苍南一体化、政策法规、招标投标、行政审批、价格等工作。分管监督执法股(行政审批股)、发展战略和规划股(区域协同发展股)、价格收费管理股。联系阆苍南一体化办公室、成渝双圈暨区域协同办公室、价格认定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姓名  李  润

职务  阆中市投资促进合作局成都分局局

分工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财经、国民经济、投资、资源环保、节能、信用体系、体改、内审等工作。分管综合投资股、资源环保股、经济体制改革股、铁路建设管理股。联系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节能办、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局机关政务;负责拟订工作计划、总结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投资股(发展规划股)。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组织协调社会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测预测经济运行,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和报送。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政策研究及其项目申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地区开发、“一带一路”、嘉陵江综合保护开发、区域协同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开发战略及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牵头做好省级开发区设立、省级开发区扩区调位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申报、争取工作;负责审查、转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负责审批、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城市基础设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牵头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牵头“互联网+”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三、项目管理协调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考核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牵头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符合产业政策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性投资基建项目批准、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和外商投资项目许可。做好全市重大项目的调度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招标投标管理股)。参与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参与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协助上级发展改革委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负责本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经济体制改革股(经济信息研究股、党建工作股、内审股)。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转报、安排国、省、市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制定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全面创新改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局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办理文件,草拟、校核相关文稿。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负责制订、落实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调研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开展各种学习实践活动。负责党史相关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负责制定宣传、思想工作计划;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投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宏观政策措施落实及决策执行以及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资金绩效情况、成本效益情况、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负责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利机构以及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查询、查核等有关审计事项。

六、农贸社事股。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市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审查、转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指导协调企业债券申报,做好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的审核、转报和监管;参与研究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受理、转报和争取我市棉花、农产品等进出口关税配额;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审核、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七、资源环保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管理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审核、转报、争取环资类中、省、市预算内资金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办市政府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拟定节能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八、工业交通能源股。统筹全市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种行业有关工作;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分析、研究、协调交通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公路、航运)、邮政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市级财政性投资安排和建设资金平衡意见,申报国、省财政性投资;负责全市机场建设发展规划,争取国、省对我市机场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项目资金支持,协调解决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问题;统筹协调我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衔接平衡其他规划;按国省相关要求做好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落实国省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负责审批、核准、转报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做好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电力建设扶贫;组织、协调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争取国、省对我市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转报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与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利用和申报,配置用气指标;参与协调农村能源工作。做好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统筹协调、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等相关工作。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办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的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外商投资项目。

九、以工代赈股(区域协同发展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中的重大问题,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检查、督促和总结等工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负责牵头对接区域经济合作重大事项;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川陕革命老区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开发战略及规划。

十、价格收费管理股。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全市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价格听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法规和政策,按省定价目录制定和管理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教育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标准,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贯彻落实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监测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全市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做好市场价格分析;负责全市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粮食调控和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性用粮计划、地方储备粮食计划;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提出全市地方储备粮的总体规模、布局、收储、轮换、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安全应急网络体系规划建设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活动,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全市驻军粮食供应工作;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参与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粮食收购网点及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和为农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发展优质、专用粮食和食物植物油料的生产和基地建设、订单收购,以及优质粮油品牌的创建,促进粮食加工转化与流通龙头企业的粮食产业化发展;负责全市粮食工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放心粮油体系建设;负责粮食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粮食流通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配套制度;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市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计划、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省、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十二、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股。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仓储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拟订全市粮食行业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代储中央储备粮以及中央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各级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协助省、市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审核、受理、上报和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指导粮食行业仓储管理及技术应用;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及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指导并推动粮油技术、标准质量管理、质量认证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储粮新技术的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方面落实上级发改部门下达的粮食、油料和棉花等市级储备;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粮食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指导行业部门对市级其他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

十三、铁路建设管理股。负责与市铁办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和处理解决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铁路货运和客运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参与铁路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进度统计、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承担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参与争取国、省、市铁路建设政策和资金支持,督促征地拆迁资金、资本金筹集等的落实到位,配合铁路建设中的维稳和信访工作,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