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投资促进、会展博览、区域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等工作。起草有关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组织参加、统筹开展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推动全市会展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会展博览活动。

六、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全市外事、港澳工作及其重大活动,指导协调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有序开展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综合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接洽来访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宾,统筹协调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七、负责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务。统筹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市民间外事工作和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负责承办接受境外捐赠的相关工作。

八、参与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管理工作。参与处理全市有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外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我市的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突发应急事件。负责外国记者在我市采访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涉港澳事务及川港澳合作机制的落实。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各界合作交往事宜,承担推动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工作和相关联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我市邀请报批及接洽工作。

十、负责全市外事、港澳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一、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一)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市经济合作和外事、港澳事务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招商和博览、经贸与会展有机融合发展。优化招商路径和方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推动全市投资促进分工协作、科学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落实考核督促机制。加快培育会展博览品牌,推动全市会展博览业快速发展。加强党对外事、港澳事务工作的领导,规范审批管理,深化交流合作,助推全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原市投资促进合作局不再承担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市经济合作外事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机构领导:

姓名 廖小英

职务  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全面工作。


姓名  周琪君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办公室、经济合作股;分管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财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工青妇、平安综治、安全生产、农民工工作、“效能提升年”、环保督察、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工作;

负责北京招商中心小分队所负责区域的工业经济、总部经济、农业种养殖及深加工类项目、文化旅游、民生事业、商贸流通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招引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市投资促进合作局驻成都分局;联系浙江招商小分队和成都地区的工业经济、总部经济、农业种养殖及深加工类项目、文化旅游、民生事业、商贸流通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招引工作。


姓名  胡  婷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港澳和外事股、活动博览股;分管项目推进工作;负责招才引智、东西部协作、阆苍南一体化发展、市本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项目谋划(包装)等工作;负责深入推进“1+1+5+N”招商机制;

负责上海招商中心小分队所负责区域的工业经济、总部经济、农业种养殖及深加工类项目、文化旅游、民生事业、商贸流通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招引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市投资促进合作服务中心;联系深圳招商小分队和重庆地区的工业经济、总部经济、农业种养殖及深加工类项目、文化旅游、民生事业、商贸流通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招引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内审、行政后勤、综合治理、保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负责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合作股。负责综合性及经济合作相关的文件、报告、调研等工作;承担与经济合作有关的信息收集、分析、拟稿工作;负责起草、审查和备案全市经济合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规划,参与拟订区域经济合作规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指导阆商返乡发展,统筹内、外资产业项目的策划包装、对外推介、咨询接洽、招引服务等经济合作,牵头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考核、督查督导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内外资产业项目的固定资产入库及资金上报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招商项目奖补激励机制;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承担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建立国外招商网络。承担我市与国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促进共建国别园区及特色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三、港澳和外事股。负责起草、审查和备案全市外事、港澳事务发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外事有关的文件、报告、调研等工作;承担与外事有关的信息收集、分析、拟稿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外事工作,负责涉外工作的管理、协调和咨询服务;负责拟订出访计划,承办本市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审核(审查)和外事纪律及安全保密教育等工作;承担对外友好城市的报批、缔结、联系和合作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宣传、涉外安全、涉外经济和外事干部短期培训等工作;参与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的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参与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负责外国人来我市签证邀请函办理;负责审核报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和涉外活动;参与境外捐赠援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受援工程的进展和质量进行监督;参与重大招商活动的外事接待工作;负责落实涉及港澳事务的政策规定,推进川港澳合作机制落实;参与拟订我市区域经济合作规划;负责因公赴港澳的任务审核、报批;归口管理与港澳特区政府及民间机构交往合作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因公来我市的邀请,参与接待工作;参与推进境内相关区域合作,承担境内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与境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

四、活动博览股。参与拟订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博览事务的政策措施。拟订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专题投资促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