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81008798790H/2022-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2-28

四川省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 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公布

时间:2022-04-27 |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2021年10月21日,省财政厅公布了《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1)》,并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和《四川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

在《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1)中,收费项目共计17项,和2020年相比较项目数量无变化,但进一步明确了征收方式。

在《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和《四川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中,包含了经国家及我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由我省各级有关部门(单位)收取的全部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由2020年的19个部门40项调整为20个部门41项,增加的1项收费是相关行政机关征收的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标准是:“1.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2.按量计收: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分部门统计,一是公安部门负责征收的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由2020年的6项调整为7项,增加的1项收费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收费(限于补发、换发),收费标准为成人每人350元,儿童每人230元。二是由卫生健康部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取消;三是增加由卫生健康部门征收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其中5混1收费标准为20元/人次,10混1收费标准为15元/人次。

考试考务费方面,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由2020年的22个部门71项调整为22个部门72项,其中:删除了科学技术部门征收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收费,增加的2项收费是文化和旅游部门征收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应急管理部门征收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二是职业技能鉴定等考试考务费由2020年的9个部门15项调整为8个部门14项,减少的1项收费是应急管理部门征收的安全生产人员考试收费。

自2021年10月21日起,我省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具体收费项目、具体基金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以及资金整理方式等,分别按上述清单所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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