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3〕2号)和省森防指办、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森防指办〔2023〕30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阆中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阆中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阆中市公安局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阆中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 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9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有效排查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23年5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深化拓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成果经验,持续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目标、重点人群,强化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健全“市列总账、乡镇(街道)列分账、关键节点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形成火灾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切实履行林草、公安、应急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经信、住建、民政、交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铁路、能源、电力等行业(单位)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和个人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巩固深化林区施工、输配电设施、可燃物等整治成果,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整治、赋权乡镇(街道)行使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等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统筹推进不同区域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靶向治理。综合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林区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督促各地逐步化解风险隐患,打好森林防灭火主动仗、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防扑火队伍建设(含护林员)、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要结合常态化排查整治隐患情况突出下列重点,摸清行政地理、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通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清理、专项整治以来林区施工、成片造林树种选择及防火设施建设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防灭火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台账》,做到一个目标(一个设施)一个台账。
1.阆中国家公园、构溪河自然保护区、锦屏山森林公园、白塔山公园、桥楼乡老牛山国有林区、老观镇老君山国有林区、千佛镇茶场包国有林区、鹤峰乡太阳包国有林区、妙高镇金城山国有林区等;
2.林区输变电站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水电站、爆材库、化工园区、化工厂等重点目标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地边、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和煨桑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火把照明、生火取暖、烧野蜂、烧山驱兽、狩猎和燃放花炮、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时间安排
2023年5月下旬前为边查边改阶段。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防火期工作,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工作,完成火灾隐患排查并开展立行立改。
2023年6月至9月为全面整改阶段。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明确时间表、列出任务图,结合夏季极端天气和重点时段工作,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限期完成整改。
2023年10月至11月为检查总结阶段。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备战新一轮防火期和秋冬季防火,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开展“回头看”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六、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一办六组”作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市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纳入督查检查和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考核重要内容。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督办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开展期间,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和成效,5月25日前向市森防指办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台账;从6月起,每月25日前以上述“一表两账”形式向市森防指办报送当月专项行动取得的新进展;11月30日前,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市森防指办公室 赵 佳
市 自 规 局 任 春
电 话:0817-6306110 12119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防灭火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台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17-6306801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8.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3810017 ICP备案:蜀ICP备0500517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46号
互联网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电话:0817-6306631 举报邮箱:lzszfb63068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