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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69916012XE/2023-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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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9-15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阆中市防灾减灾避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15 | 来源: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南充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为深刻汲取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事故教训,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开展整治隐患、消除风险,实现前端防范、确保安全,现制定《阆中市防灾减灾避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遵照落实。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915


阆中市防灾减灾避灾和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南充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事故教训,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30日在全市开展防灾减灾避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凉山州金阳县“8·21”灾害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南充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进一步推动各级各方责任和各项要求落到最小工作单元,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解决问题,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思想先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全域覆盖。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区分轻重缓急,切实消除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风险隐患。

——坚持齐抓共管、注重时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整改到位。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思想认识再提升、工作机制再完善、监测预警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再深入、应急准备再充分、避险转移再坚决、责任落实再细化,补齐短板弱项,消除盲区漏洞,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坚决防止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二、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主体、行业要求,分级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安办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确保本辖区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聚焦涉水在建工程工地营地、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涝区、涉水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城乡住房、河心洲岛、康养集中地、险工险段、险点险村等重要区域、重要设施,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防汛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动态排查整治行动,尤其是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涉水在建工程工地营地、市级相关部门要对所属涉水在建工程工地营地进行安全评估,摸清掌握相关底数(警戒水位线、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居住点人员数量建设周期、参建单位等),并建立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责任网,对不符合安全评估要求的工地必须停工,对不符合安全评估要求的营地(工棚)必须搬迁,停工工地必须达到相关安全评估要求后才能复工。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本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适时进行抽查,同时对直管的单位(项目)进行排查整治。

三、整治内容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坚决做到守住安全底线、落实底线措施、明确底线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分行业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水务部门:要加强涉水涉河在建工程监管,要组织专业机构,对涉水在建工地营地全覆盖开展洪涝灾害风险隐患评估。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行洪通道、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等级为“高”“极高”的营地,坚决关停迁移;对存在洪涝灾害风险的营地、未完成风险评估的营地、应急度汛方案和抢险预案中明确"汛期不能住人"的营地,坚决禁止汛期住人。

自然资源部门:全市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全覆盖,以及所有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尤其要对在建工程特别是工棚营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再评估;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督促整改,整改难以达标的一律搬迁。

应急部门:重点整治省安委会来阆督导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推进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盯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工贸等高风险领域,建筑施工、农业安全、消防事故多发领域,深入排查整改问题隐患,严格安全监管,严厉打非治违,坚决遏制事故上升势头。

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对在建水、风、光、抽水蓄能、电网、油气长输管道等能源项目工地营地进行安全评估。对在建能源项目的深基坑、高边坡、有限空间作业及特种作业和夜间施工等重点区域和环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商务和经济信息化部门:对工业企业特别是关系民生安全的重点工业企业,以及上述区域安全生产,针对极端天气防大灾、防巨灾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教育部门:学校建筑物、防汛预案、避险措施、在建工地、校园安全等,以及上述区域、设施针对极端天气防大灾、防巨灾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住建城乡建设部门:物业服务小区地下车库等险情隐患监测预警措施,受汛情影响致损的住房,临山临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施工工地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暗挖、起重机械作业等危大工程,城市排水系统、易涝点等险情隐患监测预警措施,集中作业、居住、办公场所等,以及燃气领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辖区铁路在建工程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对辖区内公路、铁路、水路在建工程工地营地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并建立动态台账,全部纳入属地防汛减灾体系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督促建设单位对工地营地逐一开展安全评估,要进行全覆盖到场检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撤离、另行选址。

农业农村部门:农田设施、畜禽棚圈、棚室建筑、生产用房和农村沼气,养殖场特别是滩涂、低洼地的养殖场,渔业船舶等,以及上述区域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组织对 A 级旅游景区进行安全评估。聚焦景区涉山涉水临崖的人员居住区、活动区等风险区域,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排查整治,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停业整改。要集中开展私设景点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引导游客未经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允许,不私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等进行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防汛能力,洪涝地质灾害的卫生应急准备,公共卫生应对措施等,以及上述区域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国资监管部门:辖区内所属监管企业防汛预警监测、安全检查巡查、职工培训教育、抢险队伍建设、安全风险管控等,以及上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国网阆中供电公司:公司所属电力设备设施及其供区内电网防汛安全,防汛预案及演练,应急抢险人员、装备、物资及后勤保障,聚焦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重点针对“三跨”、地质不稳定、河道沟口、滑坡体等隐患易发区段输配电线路,历史受淹、低洼、临河变电站,低洼处开闭所及配电设备,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市级其他部门(单位、企业):根据《阆中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的部门职责相关内容,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913日至915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组织动员行动工作力量,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信息报送。

(二)集中整治行动阶段。2023915日至930日,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式防汛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930日前向市安办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与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4)。

(三)动态排查整治阶段。集中整治行动结束至汛期结束,开展常态化隐患动态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准排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立足应对极端天气,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逐一梳理辖区内(行业内)安全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整治行动精准性、实效性。

(二)强化力量,有序推进。安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坚持点面结合、专群结合,聚焦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阶段,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力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预警到位。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针对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确保应知尽知。要加强预警信息确认反馈,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要进一步拓宽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四)突出实效,严肃整改。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所有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分类施策,能立即销号的,抓紧销号;不能立即完成整治的,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制定完善监测防控、排危除险和避险转移等必要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致灾风险。

(五)细化方式,转变作风。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持续规范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移交、整改、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确保监管处置责任清晰、整改落实到位。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升工作实效,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六)严格时限,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市安办要加大四不两直力度,针对动态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抽查暗访,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加强督办通报。


联系人:党永尧

联系电话:0817-6306575

箱:176157616@qq.com


附件:1.乡镇(街道)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2.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3.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统计表

4.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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