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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008798715Q/2018-000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8-03-14

阆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示

时间:2018-03-14 |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及国家、省药物政策,并对全市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配送、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3、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4、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5、拟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6、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实施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7、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8、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9、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和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区际医疗卫生合作。

10、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11、组织拟订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医药卫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参与拟订医药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职业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2、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13、承担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城市城镇创建的有关工作。

14、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卫生统计信息等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健全。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实行“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认真开展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便民服务等工作,全力抓好医疗卫生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紧紧围绕综合监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支撑六大体系,切实改善居民就医环境,美化院容院貌,进一步推进一体化管理,实行首诊负责、服务承诺、爱心服务、双向转诊、优化流程、“一卡通”等便民服务措施,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下沉卫生资源,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在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中,始终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采购和销售上的不正之风为核心,以解决收受红包、吃请、收礼、生、冷、硬、顶、推等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惩处力度,着力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让患者放心。

3、推进中医药工作。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乡、村三级中医药网络进一步完善,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更加规范管理水平。

4、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完成健康教育、健康档案管理、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孕产妇管理、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推进“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婚检、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5、优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了更好地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全面提高基层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畅通人才引进渠道,落实人才引进待遇。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9名、直接考核招聘特岗医师5人、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2人。预计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次,参训人员3700余人次。对46名乡镇卫生院和841名乡村医生进行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做好全科医生培养、继续医学教育、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了2018年度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招录任务,医疗机构人才需求信息上报率居全国各省前列。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卫生引智与培训项目成果突出。

6、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开展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实施“九免一补助”医疗扶持和“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等政策,努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阆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纪检监察单列行政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设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财务审计股、信息统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医政中医股(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计划生育股、公共卫生股(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办公室)8个内设机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769.86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86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7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66万元,占85.43%;项目支出112.2万元,占14.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769.8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2.02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7.2万元,其中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专项77.2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经费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86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02万元,增长10.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39.84万元,占3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3万元,占5.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4.59万元,占60.35%;住房保障支出23.80万元,占3.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农林水(项)239.8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计划生育干部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41.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64.59元,主要用于医疗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费。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7.5万元。计划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等开。2018年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等精神,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7万元,比2017年减少19.98万元,下降18.2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年度基本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指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指除计划生育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阆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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