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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0087984673/2024-000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4-22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4-22 | 来源: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泉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4〕127号)和南充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赈〔2024〕5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阆中市龙泉镇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达摩垭村)。

二、项目责任单位

阆中市龙泉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詹智锐

三、项目业主单位

阆中市龙泉镇达摩垭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罗思洪

四、项目监管单位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郑  东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产业路1.5公里(宽3.5米,厚0.2米C30水泥砼);土地整理375亩;整治山坪塘5口(1800立方米/口1处,2500立方米/口2处,8000立方米/口1处,16000立方米/口1处);新建蓄水池2口(500立方米/口);新建排水渠1.3千米;新建挡土墙6处(262立方米)。

六、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441万元(省预算内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1万元)。

七、建设方式

村民自建。

八、建设年限

2024年5月-2025年3月(建设工期10个月)。

九、劳务报酬发放

该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42.8万元,占省预算内资金400万元的35.7%,须全部通过“一卡通”平台按月足额发放。

十、务工组织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项目理事会要优先组织当地已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群众、军烈属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等困难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分别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协议。参与务工群众人数不得低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161人,并为他们购买不记名工地团体意外险,充分维护群众利益。

十一、其他

接此通知后按程序进行项目公示,于一个月内开工。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赈”的政策功能充分发挥。

附件:1.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阆中)

2.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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