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810087984673/2019-0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9-12-27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阆中市国道212线滕王阁(K945+437~K945+917)等4条国省干线灾毁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9-12-27 | 来源:

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阆中市国212线滕王阁(K945+437K945+917)等4条国省干线灾毁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已收悉。为及时消除我市国道212滕王阁段、环城路段以及国道347线杨家垭段等4处灾毁道路安全隐患,以尽快恢复道路通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国道212滕王阁段等4灾毁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

(一)阆中市国道212线滕王阁(K945+437K945+917)灾毁恢复工程项目。

(二)阆中市国道212线环城路(K948+474-K948+636)灾毁恢复工程项目。

(三)阆中市国道212线千佛岩(K963+245K964+545)灾毁恢复工程项目。

(四)阆中市国道347线五马镇杨家垭(K2313+464K2313+494K2313+584K2313+664)灾毁恢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阆中市国道212线滕王阁(K945+437K945+917)灾毁恢复工程。崩塌危岩段全长:480米,高2080米,防治工程等级二级。采用处治形式:主动防护网修复+新增主动防护网+挂网喷砼防护+预应力锚索+路堑墙+护面墙+被动防护网+排水沟。

(二)阆中市国道212线环城路(K948+474-K948+636)灾毁恢复工程。滑坡处治段全长:162米,宽180米,厚38米。采用处治形式:桩板墙+滑坡后缘截排水沟+人行道、行车道路面恢复。

(三)阆中市国道212线千佛岩(K963+245K964+545)灾毁恢复工程。边坡病害段全长:1300米,高13.6236.92米。采用处治形式:护面墙+挂网喷砼+锚杆框架植草防护+垫墩锚杆。

(四)阆中市国道347线五马镇杨家垭(K2313+464K2313+494K2313+584K2313+664)灾毁恢复工程1号滑坡处治段全长:80米,宽190米,厚710米;2号滑坡段全长:30米,宽45米,厚57米。采用处治形式:抗滑桩+填方边坡锚杆框架+坡脚截水沟+仰斜式排水孔+路面恢复。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一)阆中市国道212线滕王阁(K945+437K945+917)灾毁恢复工程项目总投资1619.33万元,资金来源:上级省补助+地方配套资金。

(二)阆中市国道212线环城路(K948+474-K948+636)灾毁恢复工程项目总投资382.36万元,资金来源:上级省补助+地方配套资金。

(三)阆中市国道212线千佛岩(K963+245K964+545)灾毁恢复工程项目总投资1836.75万元,资金来源:上级省补助+地方配套资金。

(四)阆中市国道347线五马镇杨家垭(K2313+464K2313+494K2313+584K2313+664)灾毁恢复工程项目总投资1919.18万元,资金来源:上级省补助+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估算总投资5757.62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

四、建设地点

阆中市国道212(K945+437K945+917)、(K948+474-K948+636)、(K963+245K964+545)和国道347线(K2313+464K2313+494K2313+584K2313+664)段

五、项目业主

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六、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限:201912月至202012月(12个月)。

七、项目编码

2019-511381-54-01-413562

望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及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充分发挥监管作用,项目的事中、事后请及时向我贵反馈进度情况。

附:招投标核准意见。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125

建设项目名称:阆中市国道212线滕王阁(K945+437~K945+917)等4条国省干线灾毁恢复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设     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本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达到了公开比选标准。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日报》网上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四川省试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活动。不按照招标投标法律规定和本核准进行招标和备案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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