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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008798985B/2018-001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5-04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8-05-04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8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2018年5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宏泰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宏泰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宏泰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阆中市七里工业集中区汉王祠路小微企业孵化园

建设单位:四川宏泰塑业有限公司宏泰塑料制品厂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阆中市七里工业集中区汉王祠路小微企业孵化园,购买四川展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成的2栋(11#与12#)标准厂房6000平方米,生产超市购物袋及塑料环保袋、工业包装袋,年产成品1000吨。项目主体工程有吹膜车间、分切车间、印刷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半成品库房、成品库房及原料库房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5%。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吹膜机、印刷机、回收利用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经喷淋塔+水雾处理器+低温等离子+光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目前临时措施为自建预处理池(6.0m3)处理后,由专用车辆转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置;待小微企业孵化园管网建成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回收返回生产工序;废油墨桶设暂存间一间,目前数量较少,暂未处置,日后处置时,要求交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采用低温等离子与光氧处理工艺,不会产生废弃活性炭。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到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511381-2017-067-L。

本项目废弃油墨桶暂存间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收监测期间,废水能够实现安全处置,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2018年1月30、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中苯、甲苯、二甲苯、VOCs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中其他排放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中苯、甲苯、二甲苯、VOCs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1、表2中印刷行业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2018年1月30、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排放噪声昼、夜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目前数量较少,暂未处置,日后处置时,要求交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区设有废油墨桶设暂存间一间。

5、固体检查结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弃原辅材料包装袋返回生产工序。

四、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该公司制订有《环保规章制度》、《环保设施巡查制度》等,设置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提供的环评报告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基本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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