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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69916012XE/2022-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4-25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27 | 来源: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省、南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南充市相关部署,深刻认识我市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以及全省文旅发展大会、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工作要求,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统筹推进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三、重点内容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15条措施。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及企业要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重点检查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情况及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落实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的情况,以及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检查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等情况,以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1.燃气安全方面。全面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严禁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企业、车辆、人员从事石油液化气运输,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非法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强化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加强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推广,确保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发改、教科体、公安、自规、交运、农业农村、商经、卫健、应急、市监、消防、综执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风险专项整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治理;重大危险源消地联合督导、专家指导服务等方面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充分运用电力大数据、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等监管手段,加大非法违法小化工查处力度。全面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和整治,切实提升精细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应急局牵头,发改、商经、公安、市监、消防、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民航安全方面。以“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为警示,紧紧围绕安全思想认识、专业队伍建设、规章标准执行、安全管理链条、安全保障能力、安全责任落实六个方面,切实加强在建机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动态清零。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施放无人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等。(责任单位:公安局牵头,国资中心、交运、商经、应急、应急、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推进非煤矿山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治本攻坚,关闭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整治以变更设计为由超期建设、以建设之名行生产之实、不按设计、以探代采等行为。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与企业在线安全检测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远程监管和监测预警。对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综合运用停产整顿、公开曝光、黑名单、联合惩戒、关闭退出、行刑衔接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深入开展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暴雨、洪水过境等极端天气期间停产撤人措施。(责任单位:自规局牵头,应急、商经、市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以城市、国省干道、农村道路为主战场,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公路治超站、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农村警保合作站以及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充分发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的作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大吨小标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完善道路安防设施,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年底前攻坚完成村道十四五任务的50%,补建完成十三五期间未按三同时要求落实的建设任务。加强公路桥梁和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事故易发等道路危险点段的隐患排查,分级分类进行有效管控、从严处治。(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运局牵头,教科体、农业农村、文旅、应急、商经、市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工贸安全方面。加强轻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服务指导,严格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开展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25项重大安全隐患清零销号,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积极整改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对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企业督促改造提升,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应急局、商经局牵头,市监、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明欣烟花爆竹公司停产待退出期间是否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重点检查零售店(点)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责任单位:应急局牵头,公安、交运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关键环节的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教科体、交运、水务、市监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水电站安全方面。深刻汲取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教训,加强对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体系、检修运维安全管理、防汛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聚焦运行时间较长的小、旧、散、弱、乱水电站以及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情况;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等。(责任单位:发改局、水务局牵头,商经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消防安全方面。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以及医院、学校、涉疫场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密防范突出致灾风险。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基层网格等各类力量,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提示宣传,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责任单位:消防大队牵头,住建、商经、自规、文旅、卫健、教科体、应急、交运、公安、市监、民宗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危险废物安全方面。针对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托危废专项整治APP,强化跟踪调度和整改落实闭环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企业纳入抽查范围,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整治质量和工作成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牵头,公安、交运、应急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方面。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管控,针对重大风险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四超”“三违等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公安局牵头,交运、商经、应急、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校园安全方面。建立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全面巩固校园安防“6100%”建设成果,建立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要求开设《生命·生态·安全》课,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春季、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教学计划,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教科体局牵头,公安、民政、自规、住建、交运、应急、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聚焦工贸、燃气行业和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公共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安全,以提升电梯维保质量为重点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以打击使用未检验及不合格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超期未检排查整治,以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和快开门压力容器联锁保护装置为重点开展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大力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超设计使用年限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和变更使用登记,巩固提升黑气瓶专项整治,提高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覆盖率。(责任单位:市监局牵头,商经、教科体、住建、交运、卫健、水务、应急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文化和旅游安全方面。重点围绕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旅行社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室内文旅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等集中治理,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文旅局牵头,公安、交运、农业农村、民宗、教科体、文物、市监、自规、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6.体育行业安全方面。围绕公共体育场馆、重大公共体育赛事和游泳、潜水、攀岩等法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防范化解体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教科体局牵头,公安、住建、文旅、市监、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7.铁路安全方面。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进一步落实双段长制,细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风险问题清单,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发改局牵头,公安、交运、住建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8.能源安全方面。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外部隐患集中治理,重点围绕管道周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构)筑物、堆放重物、种植深根植物等管道占压以及油气输送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行政许可等内容。持续抓好油气长输管道、骨干输配电网、风光水火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在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环节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发改局牵头,商经、应急、公安、自规、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9.卫生健康领域安全方面。聚焦医疗机构消防控制室、手术室、实验室、制剂室、厨房、电动车停车场等重点部位以及门(急)诊区、住院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和疏导管控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老旧建筑物、老旧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以医疗危化品、放射源、危险废物存储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垮塌、爆炸、泄漏等风险。(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0.民政领域安全方面。紧盯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六类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消防、燃气、电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责任单位:民政局牵头,住建、商经、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1.监狱戒毒场所安全方面。对监管场所、行政办公、武警营房及监狱周边等各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围绕生产现场、消防管理、化学品管控、用电管理、老基地安全管护、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重点检查狱(所)地联动机制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重置责任链条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监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公安局牵头,司法、商经、应急、消防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2.林业领域安全方面。扎实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安全风险集中整治,重点加强营林生产、林木采伐、野生动物繁育、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管护、林草科研调查监测、林草所属旅游景区景点等作业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潜在安全风险。(责任单位:自规牵头,发改、商经、住建、公安、交运、生态环境、文旅、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3.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储粮(物资)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以库存粮油和库存物资安全储存为重点,盯紧抓牢粮食仓储、物资储备重点领域、重要场所。严格执行国家粮油储藏各项技术规程及技术规范,规范储粮行业大型机械、烘干作业、出入库作业、电路维修、堆垛码放等专项作业操作规程;及时处置危旧仓房(油罐)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严禁超储粮线、超核定罐容储存粮油,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资。深入排查粮食熏蒸作业、粮油质量检验使用危化品过程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风险。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和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储备粮油及物资的安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发改局牵头,住建、交运、市监、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4.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商贸服务行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围绕加强商贸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餐饮用燃气、建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商贸服务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商经局牵头,商贸物流中心、住建、文旅、应急、市监、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5.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业船舶)方面。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源头监管、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情况,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和清零流程规范及任务完成,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落实以及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检查渔业生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规载人载物行为,围绕渔业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登记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牵头,公安、交运、应急、市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6.森林防灭火方面。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巡山护林员队伍作用,持续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烧荒、野炊、祭祀等活动的全方位管理。聚焦坟墓集中地、输配电设施、林区加油站等重点、高危区域,做好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和可燃物清理等工作,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深入村庄、社区、学校、家庭,开展集中普法和安全知识巡回宣讲,精细做好标语设置、网络推送、短信提醒等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自规局牵头,消防、公安、教科体、宣传部、商经、民宗、文旅、国网阆中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7.地质灾害防治方面。重点检查防灾责任制和各项防灾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情况,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统筹开展和完成情况,汛期驻守技术支撑单位落实情况,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情况,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救援准备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任务推进和资金筹措情况。(责任单位:自规局牵头,应急、水务、教科体、文旅、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8.其他领域安全方面。其他行业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由市委编办和市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市委、市政府决策,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担当担责,确保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坚决防范重大风险,实行隐患动态清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系统分析、精准研判。各相关行业部门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其他行业要实行重点督查;对检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发点球方式,交办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或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国全省、南充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坚持精准有效治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开展护安2022”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等严肃惩处;对屡查屡犯的,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导致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要通报曝光,引发事故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同时,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调查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4月中旬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下旬至5月10日)。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和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短信、新媒体,邀请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三查”阶段(4月下旬至6月30日)。针对五一和省十二次党代会、成都大运会等敏感时期,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并实行检查组组长签字。

一是企业实行自查(4月下旬至515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二是属地、行业部门综合检查(516日至630日)。按照属地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市级综合督查(516日至630日)。由市安委会组织3个综合督导组,通过专家+执法+承诺+媒体,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的开展情况,对督查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部门,由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履职承诺;对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现场进行隐患整改承诺;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严格执法处理。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行业部门综合检查、市级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3个综合督导组,对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及企业开展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强化考核问效。市安办将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适时组织督导组进行专项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在2022510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每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度表(附件1),510日前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安全监管对象台账(附件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内容要精炼简洁,数据要真实准确,于20221230日前报送市安办(电子邮箱:lzsawhbgs@163.com)。

附件:1.阆中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度表

      2.阆中市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台账

      3.安全责任和问题整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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