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51118156760311XK/2022-000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2-07-04

阆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充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 来源:阆中市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南充、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集中支持重点帮扶村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实现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根据《四川省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川农领〔2021〕17号)和《中共南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领〔2021〕14号)精神,我市2022年拟评选6个南充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指标

1.脱贫户、监测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2.当地农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农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3.监测对象纳入、帮扶率100%;

4.农村居民住房安全保障率100%;

5.村集体经济年度经营性累计收入人均7元人民币以上;

6.村通硬化路(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上级路网至建制村村委会驻地或村小学通硬化);

7.30户以上自然村(村民小组)通硬化路;

8.有文化室(有基本文化器材,一定的可供阅读的出版物,室外文化活动场地和宣传栏,规章制度健全);

9.有应急广播系统(在响率和覆盖率100%);

10.有卫生室(有相应功能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11.有通信网络(且能以窄带或宽带方式,实现至少村委会或学校有通信网络);

12.安全饮水达标率100%;

13.村域内病险水库工程整治率达100%;

14.有主导产业(发展规模、运行良好,村域内无土地撂荒,产业与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的联农带农覆盖率达100%);

15.扶贫资产确权管护率100%;

16.村域内无害化卫生厕所90%;

17.村域内无黑臭水体,农户生活污水有效治理60%;

18.农村垃圾有效治理率100%;

19.矛盾纠纷化解率100%;

20.有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便民服务室、留守老人日间照料室、留守儿童托管室、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建设达标);

21.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

22.有劳动力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每户至少1人就业;

23.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24.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100%;

25.从2021年起至创建当年累计投入不少于500万元(含各级财政和社会投入)。

二、负面情形

评选当年,创建村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创建资格,不予评选。

1.评选当年瞒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2.评选当年统计监测数据造假的;

3.评选当年发生涉农重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农村安全事故、农村环境事件、群体性事件的;

4.评选当年有负面网络舆情,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

5.评选当年,在各级审计、巡视、巡察、暗访、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中,发现问题受到批评、通报和惩戒,对全市造成不良影响或问题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

三、创建程序

(一)乡镇初验。创建当年9月15日前,创建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初验小组,对照评选指标和标准,逐一对创建村开展初验,达到南充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评选标准的,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二)市级复核。创建当年9月30日前,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行业部门完成复核,形成复核报告,报南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三)南充验收。创建当年11月20日前,南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完成实地验收,并形成南充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建议名单,报南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工作指导,要将创建南充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工作纳入衔接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来抓。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要统筹编制重点帮扶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要确保以规划目标任务为牵引,统筹好资金项目安排,达到创建必备要素齐全。相关乡镇、创建村要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创建成效。

(二)强化保障。相关行业部门要在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大对创建村的投入力度。要强化驻村帮扶,实行派出单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与创建村责任捆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知晓村情民意,每月至少组织专题研究创建工作1次,派出单位有具体可行的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组织开展村企结对共建共创,推动开展“村村”“村企”结对帮扶,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协作。

(三)奖惩逗硬。市上将把创建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创建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将给予激励表扬。对创建成功后南充将给予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对获评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的,南充将一次性再给予2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对不按计划实施、项目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整改不力、项目推进严重滞后、完成不了创建任务的,在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附件:阆中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名单

阆中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