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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008798985B/2018-000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12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12 | 来源: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阆府办发〔2018〕109号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

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企业利用工业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试点工作,妥善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需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配建、长租等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扶持发展1—2家住房租赁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品牌示范效应;组织开展至少1个工业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试点;完善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住房租赁制度建设

1. 开展《阆中市住房租赁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课题研究,提出完善住房租赁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编制《阆中市租赁住房发展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市管局、市发改局。

2. 组织开展调研,总结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经验,全面查找住房租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二)扶持壮大住房租赁主体

1. 继续受理企业和项目申请,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住房租赁试点企业和项目名录。(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办)

2. 落实住房租赁试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 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住房租赁机构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房管局,相关金融机构)

4. 建立住房租赁企业“红黑榜”,扶持一批诚信守法、服务规范的住房租赁机构。(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市管局、市公安局)

(三)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1. 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闲置房源清理。(责任单位:市国资中心;配合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

2. 制订2019-2020年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办、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房管局)

3. 启动工业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试点。(责任单位:市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规划办、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四)推行阆中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1. 开发完善阆中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功能。(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市管局)

2. 依托阆中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整合住房保障等业务。(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国资中心,各国有企业)

3. 推广应用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实现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门店、从业人员与住房交易、租赁过程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4. 加强对租赁住房房源、价格、业主、租户及住房租赁从业主体等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完善信用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市管局、市统计局)

(五)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1. 加强住房租赁备案管理。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网上签约制度,明确租赁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保障承租人的合法稳定居住权利。(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市管局)

2. 推进住房租赁行业自律。鼓励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发布行业信息,提出有关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指导阆中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制定并监督其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住房租赁机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市管局)

3.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综合评价系统,强化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监测分析,加强市场动态监测。依托阆中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整合线上、线下住房租赁信息,科学设置住房租赁市场监测指标,建立、完善分析模型,探索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分析,动态监测住房租赁市场交易情况,为精准施策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

4. 持续开展住房租赁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继续推进住房租赁“黑中介”专项整治,切实打击违法违规出租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房管局)

(六)保障刚需家庭购房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思路,先行选择部分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刚需楼盘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成熟的“刚需人群优先购房”操作程序。针对不同人群住房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家庭住房需求,支持改善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全面推行“刚需人群优先购房”工作。(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解决新时代住房消费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途径,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市管局是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协调推进全市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工作目标和措施。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勇于创新,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稳步推进试点。按照“积极探索、边试边推、逐步完善、重在实效”的思路,大力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相关工作落地,及时收集、汇总情况,认真分析总结,采取精准措施,促进全市住房租赁产业有序发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督促市场主体守法诚信、规范经营,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住房消费观念,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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