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解读

时间:2022-06-17 12:45 | 来源: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教育督导职能,促进阆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制定了《阆中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为着力解决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队伍不完备、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不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2020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202011月和202111月四川省、南充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南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解决我市教育督导存在的问题,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有必要出台本《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制定的过程

《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对《意见》各项改革措施逐条进行了对照梳理,结合有关法规政策和我市教育督导实际,在充分征求阆中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责任区、直属单位意见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请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报请阆中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提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障碍,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 。

《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在五个方面提出了23条举措。

一是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为加强党对教育督导的组织领导,充实调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党委组织和宣传部门、共青团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职能行使、工作制度、工作体系方面,提出了“依法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 参照南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做法,厘清教育督导机构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边界,保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制定督导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公开教育督导结果等职能”、“制定阆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教育职责,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承担国家、省政府和南充市政府对阆中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自查、整改、复查,参与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度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等改革措施。重点解决教育督导在履职工作中存在的机构、职能、制度等突出问题。

二是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统筹推进督政工作,提出“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阆中市委、市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督学工作,提出“科学划分督导责任区,完善挂牌督导制度”“强化市教育督导机构对教育督导责任区的指导”“推进学校内部督导体系建设”;完善评估监测体系,提出“建立健全我市教育发展状况和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加强评估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和深度运用。整合督导、基教、教育科研力量,搭建教育质量监测平台”;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提出将多种督导方式有机结合,“统筹制定督导方案,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严控督导频次,避免增加学校额外负担,干扰学校秩序”“增强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控制督导频次并保证工作成效”;建设教育督导管理平台,“探索‘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提高教育督导效能”等改革措施。主要解决督导检查活动过多,基层负担较重等问题,同时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把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作为改革的重点,提出“完善督导报告及反馈制度、建立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落实通报制度、严格问责制度”等7条措施,使教育督导程序和结果运用顺序合理、条理清晰,明确“市人民政府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约谈需书面记录并抄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教育督导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四是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完善督学聘任管理,加强督学考核培训,落实督学激励政策等改革意见。明确了对专兼职督学、责任督学等的聘任聘用、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要求,提出了“优化督学资格准入认定流程和过程管理,强化日常培训和考核,健全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选聘一支讲政治、敢担当、业务精、数量足、结构优,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及社会监督的督学工作体系;并提出“定期对督学履行职责、参加培训、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从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督学中选任教育管理干部或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的改革措施。着力解决督学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明确、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通过系列改革,进一步优化督学队伍,提高督学吸引力和履职积极性。

五是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并在办公场地、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加快构建专业高效的综合性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形成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为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服务教育督导机构日常工作实践”;“积极组建教育督导研究团队,支持对教育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教育督导政策研究”等改革措施。重点解决教育督导在工作经费、办公条件、督导政策等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

《实施办法》深入贯彻中央、四川省以及南充市文件精神,明确了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厘清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导力度,强化工作联动,确保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