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轮换,实现轮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保证粮食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粮油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定,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油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工作情况
2022年6月初,市发改局着手撰写《阆中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6月上旬,制定了《办法》起草工作方案,由发改局粮食股牵头,并组建专班力量专门负责《办法》起草工作;6月中旬,经多次酝酿和论证,形成了《办法》初稿。
在《办法》撰写过程中,起草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粮食安全问题先后深入财政、农业农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阆中市支行等部门及部分乡镇进行了深入调研;在6月中旬顺利完成《办法》初稿撰写工作。经过发改局内部先行征求意见;向市级相关单位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征集意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充分融合领导意图的基础上,对《办法》相关结构、内容进行再次补充、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2年9月,司法局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审核,然后,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行文。
2022年9月15日,十八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核并原则同意发改局提交的《办法(送审稿)》,并明确根据本次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行文,
三、制定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18〕329号)、《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21〕348号)、《南充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南发改调控〔2021〕15号)。
四、主要内容
《办法》总共分为七章二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制定目的、制定依据、轮换原则、轮换制度等;第二章轮换方式,市级储备粮实行计划轮换和自主轮换相结合的方式,原粮、食用植物油实行计划轮换,应急成品粮油原则实行自主轮换;第三章计划与执行,轮换计划需经企业申请、市审核,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下达,承储企业具体实施;第四章轮换验收,数量验收由市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质量验收委托市粮油监测站等具有资质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第五章轮换资金与费用,市级储备粮轮换费用由市财政据实拨付;轮换价差盈余上缴市财政,价差亏损由市财政据实补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第六章违规责任,明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七章附则,对办法实施时间、解释权等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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