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4 10:3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对2025年发布的《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阆中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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