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21 15:4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中省、南充市、阆中市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和我办燃气安全专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将问题解决在未发生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紧盯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餐饮、居民用户、瓶装石油液化气、在建燃气工程违规施工等七大行业领域存在的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全方位开展燃气安全排查,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一)开展城镇燃气用户安全排查整治。对辖区所有村(居)民燃气用户(特别是农具房、工具房、车库)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胶管老化、未安装报警器或报警器超期、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安装不规范等安全隐患。〔负责单位:各村(社区)、阆中燃气公司〕

(二)开展餐饮等公共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报警器、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重点检查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单位:各村(社区)、阆中燃气公司、七里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七里综合执法中队〕

(三)开展瓶装石油液化气安全排查整治。要进一步加强瓶装石油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管石油液化气气瓶充装、燃烧器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程可追溯链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存储、倒装石油液化气,石油液化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在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存储充装点,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报废的钢瓶、工业丙烷气体、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压器等。整治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严禁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石油液化气运输。大力推进全市瓶装石油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赋码建档、跟踪追溯的瓶装石油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负责单位:各村(社区)、七里市场监管所、七里派出所、应急管理办、七里综合执法中队〕

(四)开展燃气经营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核查管道燃气、石油液化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是否达到要求等问题;杜绝未按规定加臭,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设施定期检验,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等问题,督促燃气企业规范供气,确保燃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出租屋、自建房等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燃气用户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燃气用户拒绝整改的,燃气经营者应当相关主管部门及属地村(社区),督促用户及时消除隐患。〔负责单位:各村(社区)、阆中燃气公司、七里市场监管所、七里派出所、应急管理办、七里综合执法中队〕

(五)开展燃气工程及周边建(构)筑物安全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自查和行业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场站等设施及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或改动燃气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安全问题隐患。对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严格对主要材料、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燃气工程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以及“第三方破坏”导致燃气泄漏等爆燃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查处并清退。〔负责单位:各村(社区)、阆中燃气公司、七里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七里自规所、乡村振兴办、七里市场监管所、七里派出所、应急管理办、七里综合执法中队〕

(六)规范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按照《阆中市餐饮等行业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使用技术指南》要求,重点整治餐饮等行业经营性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气瓶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医院、学校、敬老院、宾馆、酒店、商住(商超)混合体、机关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科学安装、使用和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效监测和控制燃气泄漏。进一步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销售安装市场,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垄断及变相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强制购买指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负责单位:各村(社区)、阆中燃气公司、七里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民政所、七里市场监管所、七里派出所、应急管理办、七里综合执法中队〕

(七)开展游摊散贩使用燃气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游摊散贩使用燃气安全意识不强,使用瓶装液化气不符合安全要求、燃气灶具质量不过关等问题,督促规范安全使用燃气具。〔负责单位:各村(社区)、七里市场监管所、七里派出所、应急管理办、七里综合执法中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办事处特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李宛奇、办事处主任张弛任组长,街道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街道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城镇燃气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应急办,负责此次专项排查整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各村(社区)书记、街道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此次专项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负责。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进展,各村(社区)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部署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主动履行属地责任,做好本辖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要逐街逐店、逐一逐户的开展全覆盖排查检查,并发放和签订用气(电)安全告知书,同时在各小区、人员密集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街道办事处统一制作的用气(电)安全宣传告知书。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主动抓好相关工作,副职领导和办事处驻村(社区)干部要深入各包片村(社区)开展排查整治并督促各包片村(社区)按要求落实好此项工作。各村(社区)书记要认真组织好此项排查整治并带头开展排查检查。街道要充分发挥和压紧压实各级网格员责任,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排查整治网络,做到不落1处、不漏1户。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以此次事故暴露问题为参照,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消除隐患问题,各村(社区)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要在燃气隐患排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应急安全培训,确保每一个从业人员都熟悉安全制度,知悉岗位风险,掌握应急技能,切实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真正筑牢安全“第一道防线”。

(四)强化监督执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拒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等,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理出燃气市场。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五)强化统筹兼顾。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迎大运、防风险、保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文化旅游、有限空间、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确保全办总体安全稳定,以高水平安全维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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