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06 17:19

2023524,市长唐硕主持召开十八届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唐硕强调:

一、抓好学习贯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办法》,聚焦“监管类别”“筛选细则”“管理要求”等重点,组织专题学习,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业务水平。

二、从严制定名录。生态环境局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污染物排放情况、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等,做好重点单位筛选和分类管理,及时更新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

三、开展严格执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做好业务指导,督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局要利用各类技术手段,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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