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18:06

按照《阆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的要求和精神,依据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的实际,现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年法治建设计划和目标任务。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我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和落实了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和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在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开展会前学法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法律法规1次以上通过在局系统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升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分解到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执法人员集中宣讲,进社区宣讲,对行政相对人以案释法,对信访人员个案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案例指导、社会媒体监督等功能作用,推动城管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双公示”和“双随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和安排部署,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二是严格按照我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双公示工作。我局根据职能职责和双公示牵头部门的要求,按时在南充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录入了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三是扎实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我局坚持重大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事先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坚持做到科学决策,重大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对一些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专门机构进行论证,坚持做到民主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征求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的意见,同时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团体的意见;三是加强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做到一卷一档,规范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负责行政诉讼工作,为行政决策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阆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的规定,做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程序合法、应审必审;二是严格按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认真清理过期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市政府。

)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资格的管理制度。我局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审和清理工作;及时安排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做好资格认定、发证、换证等工作;二是将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压实到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努力推动形成完善的行政执法制度和责任体系;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指导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制定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文书使用规定》并印发给局属各执法大队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执法人员规范使用和填写执法文书,规范案件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认真做好行政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对局属各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畅通行政监督解决执法中存在争议的渠道,严格按照监督工作流程和时限向行政相对人答复;二是切实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我局主动与法院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每次接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书后,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案件办理人员分析研究案情,提出应诉意见,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按时出庭应诉,并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司法建议,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工作成效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四川省、南充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各级文件的规定开展了执法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不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扎实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能职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有待增强

个别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集中体现在一些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重上级指示、轻法律规章,重领导意见、轻法治原则,重工作结果、轻执法程序。

(二)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仍有待提升。

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一些执法人员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三、本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一直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来谋划、安排和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始终将其与党建、业务等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2年,我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5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为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强化统筹推进,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者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坚持年初亲自研究制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和时间进度。及时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调度。在继续推行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制度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工作基础上,强化了中层以下干部的法治考评和业务知识考评。

(三)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者的职责

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了内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规则,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到重大复杂案件,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讨论,亲自审批。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推动法治贯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制度,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搞好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理念,坚持依法办事、按章理事、管人问事,使城管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并在执法工作中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和案件档案的管理,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要求各执法大队使用标准格式的执法文书和对执法文书进行统一编号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

3.不断强化城管执法工作。以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开展城市乱象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加大城市管理中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焚烧秸秆、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的专项整治,强力查处建筑工地违规作业、弃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焚烧秸秆和垃圾、油烟超标排放、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等违法行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城市噪声污染的专项整治,强力查处城区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和商业娱乐场所发出超标噪声等违法行为,营造宁静的城市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市容市貌整齐有序;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监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户外广告品位;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力度,努力实现零增长、去存量的目标。

4.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能胜任城管执法岗位的一线执法队员;要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度和满意率。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执法职责边界尚未厘清

一是职责不对应。“三定方案”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但实际上综合行政执法局除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外,还包括了环保、水务、发展改革、消防等方面行政处罚权,职责更加宽泛,不利于城市管理执法。各部门的执法权不断集中到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导致城管综合执法的范围更加广泛,但是原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知识储备有限,不能做到术业有专攻,不能较好地开展新增专业性较强的执法工作。

二是部门职责还不够理顺。上级执法体制改革明确,涉及城市管理的环境保护、市场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城市管理执法,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部分部门执法职责没有理顺。在噪声,油烟,广告气味等生态环境扰民投诉中,由于扰民标准需要环保局专业测评,广告印刷等气味,颗粒物等需要专业界定,我局工作人员在现场处理投诉时,因为专业信息不对称,需去函联系等待环保局工作人员认定,影响投诉办结的时效性,满意度。

(二)管理与执法衔接尚未顺畅

一是还有部分部门行政管理职责与执法职责未厘清。有的部门将行政执法职责划入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后,以行政执法代替行政管理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导致前期监管不严,后期执法成本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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