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81008798520Y/2022-000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5-11

阆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

时间:2022-05-11 | 来源:

(一)申请。申请人携申请保障性住房所需提交的相应证明资料,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审批表,并到公安、人社、民政、工商、街道办事处、房管和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核实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户籍、车辆、社(养)保、就业、低保、婚姻、家庭收入、家庭经营、自有房产权和公积金缴纳等情况。

(二)初审。居委会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及相关审查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公示、认定。

(三)复核。街道办事处根据居委会提交的申请人的初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户籍车辆、社(养)保、就业、低保、婚姻、家庭收入、自有房产权和家庭经营、公积金缴纳等情况复核、公示、认定。

(四)审核。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审查认定的意见筛查、汇总、公示、审定。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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