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南充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和《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阆中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阆安委〔2023〕2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4月15日—7月31日。
二、督查对象
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各行业部门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全覆盖督查,可延伸至村(居)及部分重点监管对象。
三、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查阅资料、座谈问询和现场检查等方法,查看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安排部署、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整改等工作开展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培训
市安办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组培训会议,解读《阆中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并对督查的工作内容及重点进行专题培训。
五、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由市安办牵头,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督查办、市融媒体中心参与,组成3个督查组,有力有序推进督查工作。其间安排专家与执法人员参与督查指导及执法检查,并依据《安全生产法》条款,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理。
(二)职责分工。本次专班督查工作中,市安办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纪委监委对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重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诫勉谈话,涉及违规违纪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本次督查的协调联动、信息统计及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报告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全程跟踪记录及记者采访工作,在电视台开设“阆中市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相关知识,对督查发现问题公开曝光。
(三)督查组分组:
第一组
组 长 王贵勇 市纪委监委驻交运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张 军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张秋风 市安办副主任
杨 欣 市应急局干部
王列驹 市应急局干部(联络人17390804997)
督查单位:乡镇(8个)保宁办、沙溪办、水观镇、金垭镇、玉台镇、二龙镇、文成镇、博树乡
市级部门及重点国有企业(11个)商经局、管委会、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商贸物流中心、气象局、民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阆发投资集团(含下属子公司)
第二组
组 长 王才坤 市安办副主任
成 员 王 鹏 市纪委监委驻交运局纪检组干部
侯 波 市应急局执法大队督查专员
鲜俊谋 市目标督查办干部
张英杰 市应急局干部(联络人17390803713)
督查单位:乡镇(10个)七里办、河溪办、柏垭镇、飞凤镇、天宫镇、老观镇、龙泉镇、洪山镇、妙高镇、五马镇
市级部门及重点国有企业(9个)古管局、市监局、自规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房管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阆腾投资集团(含下属子公司)
第三组
组 长 朱用军 市安办副主任
成 员 陈 博 市应急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 坤 市政府督查室干部
王前进 市应急局干部
伏光禄 市应急局干部(联络人15983796598)
督查单位:乡镇(10个)江南办、彭城镇、思依镇、木兰镇、桥楼乡、石滩镇、千佛镇、望垭镇、峰占乡、鹤峰乡
市级部门及重点国有企业(9个)教科体局、文旅局、交运局、公路局、运管局、海事处、航道段、水务局、阆中文旅产业投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在督查工作开展时,需市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专家参与的由应急管理局负责联络,每组由组长负总责,联络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单位的联系、督查组人员联络、车辆联系、问题清单反馈等。
六、督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情况,按照职责清单履职情况;安全生产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的安排部署及宣传动员情况;安全生产文件及时传达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阅处情况。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全国两会、森林防火期、汛期等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国省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习近平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检查国省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及落实情况(《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22年12月12日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南充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南充、阆中市防火令、2023年3月29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四川省、南充市及阆中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及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排部署、排查整治等相关情况;检查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五)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是否规范制定各类(森林防火、消防、地质灾害、防汛、地震等)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一年最少开展2次,专项演练1次,综合性演练1次),应急物资配备是否充足,应急队伍配备以及防汛备汛、防地灾等工作开展情况。
(六)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及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安办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围绕有效推进督查工作,健全完善信息交流、调度统计、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确保督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保障。督查组所需交通工具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
(三)强化信息畅通。各督查组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以“两书一函”方式反馈给相关单位企业,督促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走过场的单位、企业开展暗访督导,并形成专题片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倒逼责任落实(6月底前完成);对拒不落实整改的单位、企业和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督查组每半月汇总一次督查工作情况,由每组联络员于每月15号、30号报市安办,市安办整理后将工作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
(四)严格工作纪律。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如实报告督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
附件:1. 省、南充市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2.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综合督查问题隐患清单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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