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00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3-22

关于2024年3月22日受理并拟对阆中成品油存储、销售及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3-22 | 来源:阆中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阆中成品油存储、销售及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2日至20243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1

阆中成品油存储、销售及物流项目

阆中市江南街道眉山寺大道与阆升路交汇处

四川拓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嘉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77301m2,总建构筑物面积47720.94m2。

项目建设11座内浮顶柴油储罐(6座3000m3/座,5座5000m3/座)和11座内浮顶汽油储罐(6座2000m3/座,5座5000m3/座),以及办公楼、综合楼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26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

1、废水

职工办公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油罐切水、化验室仪器设备前三次清洗后废水、初期雨水经含油废水处理站(采用“隔油+SBR生化”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阆中市新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储罐采用高效密封的内浮顶储罐,罐体做好防腐。公路装车区废气、含油废水处理站废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处理后由化验室楼顶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办公楼楼顶排气筒排放。

3、固废

清罐油泥、含油废水处理站废油泥、废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油罐清洗废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选 择 低 噪 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设施、加强设备维修保养。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加强管理、低速行驶等。

5、土壤及地下水

油罐区、化验室、公路装车区、含油废水处理站、密闭隔油池、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建议采用防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HDPE)措施,或其他满足相应要求的防渗措施。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待装车临停间、油气回收装置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综合楼、办公楼、营业控制室、消防水罐区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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