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等;

二、研究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团结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制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五、负责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

六、协助开展辖区内城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八、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九、负责编制和执行街道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姓名  朱  唯

   职务  沙溪街道党工委书记

   分工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姓名 郑  茂

   职务  沙溪街道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分工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姓名  宋泽和

   职务  沙溪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分工  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基层治理、民政、残疾人事业、劳动、社会保障、医保、

   大病救  助、农民工服务、公益性岗位管理等工作,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姓名曾盛勇

   职务  沙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分工  负责组织、统战工作,分管组织、党建、人事、编制、阵地建设机关事务、机要保密、工会、

   档青年、妇女儿童关工委社区建设、城市管理两违”治理等工作,联系党政办、党建办

   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


      姓名  杨嵘

   职务  沙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分工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审计工作,联系内审

   办公


   姓名  许聪淼

   职务  沙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分工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农村财务、统计(含固投入库)征地拆迁、

   水利、林业、能源、畜牧工作,联系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统计站、兽防站


   姓名  王丽君

   职务  沙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分工  负责宣传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宣传、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健康、疫情防控、

   环境保护、 河长制等工作。联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等部门


   姓名  张  丹

   职务  沙溪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分工  负责政法工作,分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依法治市反电诈、禁毒防邪、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

   宗教事务等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办公室群工办、解纷中心司法所。


   姓名  郭  兵

   职务  沙溪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分工  武装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退役军人

   市场管理等工作,联系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交管站

   市场监管所


   姓名  冯  跃

   职务  沙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分工  目标绩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地质灾害、国土村建、工业

   商贸、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城乡建设办公室、国土所、村建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和群众团体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社区(村)党建、机关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社区(村)班子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社区(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 承担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扶贫等相关行业的具体工作;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负责按规定发放救灾款物;落实“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服务;负责低保、廉租房补贴等民政救助对象核查、报批、救济资金发放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负责指导、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社区事务公开工作。

四、社区建设办公室。贯彻落实社区建设、网格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社区建设、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社区文化室、文体设施规划建设,组织开展科普、健身等活动;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物业监督管理和业委会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调整物业管理纠纷,指导业委会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网格建设,统筹做好网格服务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城镇管理等综合执法的统筹指挥协调,整合相关执法力量和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担综合行政执法的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拟订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制定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农产品安全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统筹发放工作;健全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源头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劝导和“农交安”APP应用等工作;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

七、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负责农村改革工作;负责农业 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八、财政所。贯彻落实财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预决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公开预决算信息;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区(村)会计核算、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

九、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宣传;负责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和征收、农用地报批征用后实施的事务性工作,填报征地报批初件;组织实施市政府作出的拆迁决定;负责集体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对拆迁人委托拆迁的项目,负责组织项目业主落实拆迁补偿安置;对房屋拆迁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负责收集整理房屋拆迁资料并定期上报;负责房屋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宣传动员解释,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征地拆迁和房屋拆迁工作;协调征地拆迁和房屋拆迁纠纷;负责征地拆迁和房屋拆迁当事人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分中心及社区(村)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做好辖区内党员群众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辖区内的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

十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宣传文化活动;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医保参保信息录入、医保参保费用征集和医保参保关系变更申请登记等工作;负责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对象核查、报批、救济资金发放等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工作;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

十三、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 济合作社)指导和服务;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疫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本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核上报相关资料;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