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依法管理辖区事务。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辖区内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及其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

三、领导和支持人大、镇纪委、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四、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负责辖区内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内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承担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对市级部门派出(驻)机构的人员进行考核、管理。

六、研究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团结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七、制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村(社区)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等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工作,组织编制辖区内乡村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村镇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姓名  何科易

职务  党委书记

分工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  许旭

职务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审计、乡村振兴、库区旅游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名  田冬

职务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工  负责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科技等工作。


姓名  赵江

职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分工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反腐败、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分管党风廉政社会评价、督查督办、内审等工作。


姓名  杨旭

职务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分工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编制,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机关内务、统战、民族宗教、档案、干部管理、驻村帮扶、后扶等工作。


姓名  何大军

职务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工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分管社会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防邪、矛盾纠纷大调解、财税金融、农村财务、交通等工作。


姓名  韩绍周

职务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工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分管舆情信息、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通信、燃气、电力等工作。


姓名  宋先诏

职务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工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管场镇建设和管理、场镇污水处理站、场镇和农村供水站、市场监督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改造、地灾避险、林业、国土规划等工作。


姓名  贾亮

职务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分工  负责武装、人防(民防)、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分管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退役军人事务、河长制、防汛减灾等工作。


姓名  胡晓玲

职务  副镇长

分工  负责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统计、人普、卫生和健康、发展改革,分管工会、疫情防控、固投、东西部协作等工作。


姓名  李娇

职务  副镇长

分工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分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农民工服务、政务信息公开、青年、妇女儿童、地方志、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残联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社会治理办公室、内审办公室牌子)。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机关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和群众团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场镇管理、质量强市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负责河长制、航电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牌子)。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等方面统计工作;负责宅基地审批;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全镇范围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监督全镇范围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负责全镇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全镇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移民后扶、东西部协作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拟订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负责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农产品安全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统筹发放工作;健全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源头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劝导和“农交安”APP应用、公路养护、路长制等工作;负责各类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 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全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镇、村干部工资、补贴调整、调动,年终目标奖申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分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示范的评选推荐;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站)。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的指导、管理,做好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负责农村土地、宅基地纠纷调解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民负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及强农惠农工作;负责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指导和服务;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产业发展及农业园区建设、村(社区)人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疫情防控、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医保参保信息录入、医保参保费用征集和医保参保关系变更申请登记、医疗救助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因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