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南充、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南充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南充、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按规定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审计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姓名  曾海岚  

职务  阆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姓名  谢东

职务  阆中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分工  分管社会保障和大数据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计划统计等工作。


姓名  李雨眉

职务  阆中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法规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政策跟踪和国资国企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财税和外资审计股,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三方会审等工作。


姓名  陈光辉

职务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办公室、市委审计办秘书股、工会、经济责任和资源环境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河长制等工作。


姓名  周国泰

职务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

分工  分管市委审计办秘书股、工会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编发审计信息;负责对外联系、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局党务群团、干部人事、信息工作;承担审计统计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信访、消防、扶贫和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二)法规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指导本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负责承接南充市审计局目标绩效考核;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负责对审计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内部审计;负责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三)财税和外资审计股。组织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承担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负责对政府融资等债务借贷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审计市属国有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市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承担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实施市委工作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和有关群团组织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政法机关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市级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五)社会保障和大数据审计股。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信息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大数据审计业务;指导本部门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经济责任和资源环境审计股。组织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依法属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负责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政策跟踪和国资国企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南充、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市政府要求对其他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承担对自然资源、国土、能源等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农业农村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市级政府投资、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本辖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结)算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任务、政府投资审计外包项目审计费用的结算、对受托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审计的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审计信息技术中心。承担审计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开展审计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运维、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上报和综合分析利用等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