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贯彻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对策,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建议,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

三、负责全市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本市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处置辖区的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和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废旧品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及其他特种行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住、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工作;协调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九、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侦察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刑事案件复议、复核工作;行政案件的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以及收容教育报审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到本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禁毒工作。侦办重大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六、研究制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实施。

十七、领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方针、政策,拟定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开展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研究制订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

十八、负责被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的入所体检、日常生活卫生管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论断治疗。

十九、负责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十、承办南充市公安局和阆中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姓名 杜小兵  

职务 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姓名 周 波 

职务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分工 负责全局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法制、“放管服”暨行政审批和群团、老干部工作;分管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联系市人大、市政协,负责人大、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人大提案、政协议案统一归口指挥中心组织办理)。


姓名 许  斌

职务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政治安全保卫、警务保障、监所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警务保障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出入境管理大队、沙溪派出所、柏垭派出所;联系武警中队。


姓名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情指、网安、经侦、反恐、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协助政委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分管指挥中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情报信息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保宁派出所、河溪派出所。


姓名 张  富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公共安全监管(含消防安全)、维稳处突、平安建设、治安管理和指导派出所、城市公交治安安全、双拥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机场管理大队、七里派出所。


姓名 罗小东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刑事侦查、禁毒缉毒、森食药环知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缉毒大队、森食药环知侦查大队、水观派出所、思依派出所。


姓名 张 富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行政执法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行政审批科、古城和七里办证中心、河溪派出所、二龙派出所。负责全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姓名  

职务 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分工 协助局长、政委工作,负责全局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人事管理、教育训练、辅警管理和乡村振兴工作;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江南派出所、老观派出所、千佛派出所。


姓名 夏天锡

职务 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局党委委员

分工 协助局长、政委工作,负责内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涉法涉诉信访、社会评价工作,协助政委负责法制、“放管服”暨行政审批工作;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工作,协助政委分管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分管审计大队、二龙派出所。

机构设置:

一、指挥中心。负责接受110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汇总、研判和反馈工作;负责调查研究、牵头协调;负责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负责机要、通信、档案等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公安队伍管理和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公安干部人事和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工资福利、警衔、工会、青年、妇女、离退休干部、遗属等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

三、驻局纪检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监察、审计、公安信访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现场督察;拟订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五、情报信息大队。负责制定情报工作发展规划、健全完善相关机制;负责本级公安机关情报工作管理;负责全市反恐工作;指导全警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建立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预警、管控、研判机制;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警务保障室。负责公安装备、被装的长远规划和年初计划,组织分配装备、被装物资;负责公安业务经费、预算外经费预算;负责指导和监督内设各部门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本局的财务、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公安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审核、刑事行政案件复议和公安行政案件的听证、应诉等工作;负责收容教育案件的报审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与信息通信大队)。负责公共通讯保障、网络犯罪安全的查处;负责指导公安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技术防范、组织开展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研究网络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刑事侦查大队。负责收集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协调打击刑事犯罪;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禁毒缉毒大队。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报收集、掌握、反馈动态;负责研究拟定毒品预防、打击对策、措施;负责侦办毒品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防范工作;负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工作;负责查处重大复杂治安案件;负责户政管理及有关行政事项审批;负责大型活动及重要来宾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牵头组织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保安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等;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特巡警大队。负责城区社会面治安巡逻,预防和打击现行街面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收集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恐怖情报信息;负责防范和打击恐怖分子的破坏捣乱活动;负责有关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的涉恐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重特大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处置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中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入境的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有关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公路治安巡逻;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拟定预防和打击对策,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行政执法侦查大队(水上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掌握、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动态,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制定防御、打击对策;组织、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依法打击阻碍食品药品和环境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侦办领导交办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监督监管及联合执法。承担和维护水上治安管理工作。

十七、森林警察大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搜集、掌握全市林区治安动态和森林资源安全动态,拟订工作方案;负责掌握分析阆中林区社会治安形势、违法犯罪形势,负责阆中林区治安管理,查处阆中森林治安、刑事案件;负责打击处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指导派出所森林防火、林区治安管理、涉林案件侦办等工作;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看守所。负责依法收扣押犯罪嫌疑人员,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组织开展挖线破案工作。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拘留所。负责依法接收、管理、教育和处理公安机关送交的被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管理被行政拘留人员生活和卫生;深挖违法犯罪。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龙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保宁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七里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沙溪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江南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千佛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老观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二龙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文成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柏垭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思依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一、洪山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二、河溪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三、水观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物资、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