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市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的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组织实施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实施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查处理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规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和慈善活动。联系福利彩票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民政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姓名  缪  官

职务  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姓名  伏泽松

职务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

分工  负责局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和工作督查、涉廉涉纪信访等工作。指导二龙、石滩、老观、龙泉、千佛、望垭、峰占、鹤峰8个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姓名  鲜昭君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社会救助救济、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救助、项目编报、发展规划、固投入库、财务审计、法治建设、行政审批、政务环境优化、社会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社工人才、慈善捐赠、绩效管理、综合治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生实事、乡村振兴与行业帮扶、机关、党建、工会、群团、政工人事、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反诈禁毒、意识形态、洪山镇封阳村结对帮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指导保宁、沙溪、彭城、河溪、洪山、五马、妙高、水观、玉台、金垭10个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姓名  赵先伟

职务  局党组成员

分工  分管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儿童福利保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利彩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含森林防灭火)、扫黑除恶、“河长制”、“双创”、“后半篇”文章、桥楼乡落阳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项目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指导柏垭、飞凤、天宫、七里、江南、思依、桥楼、木兰、文成、博树10个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宣传、后勤等工作。负责全市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承担地方志、史志、年鉴编撰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培训教育等工作。统筹负责指导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绩效管理等工作。统筹负责信访、综治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社会救助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临时生活困难人员、生活无着落乞讨人员、孤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及基本生活供养金发放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流浪乞讨救助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承担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指导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协助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系统乡村振兴、民生实事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社会工作股。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负责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办市政府赋予的有关民政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统筹政务一体化平台、放管服、优化政务环境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并负责执法监督。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全市社会捐助和慈善活动。

四、 养老服务和儿童保障股。负责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协调推进特困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特困人员供养和麻风病人管理等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关爱保护。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收养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规定、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能力、乡风文明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 务公开。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实施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 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查处理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布中市行政区划图,调查、收集、整理地名档案,编辑、出版地名图书资料。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工作规定、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婚俗、殡葬改革,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以及行业内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工作,承办单位河长制、扫黑除恶等日常工作。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团委、妇联、统战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统一管理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系统各支部及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