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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69916012XE/2023-000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6-23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3-06-23 | 来源: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6212040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根据国家、省、南充市、阆中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工作部署,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现将《阆中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623

阆中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特制定《阆中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国家、省、南充市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和我市燃气安全专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将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紧盯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餐饮、居民户、瓶装石油液化气、在建燃气工程违规施工等八大行业领域存在的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全方位开展燃气安全排查,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一)开展城镇燃气用户安全排查整治对燃气用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定期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胶管老化、报警器超期、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市教科体局、市卫健局、市文旅局、市商经局、市市监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餐饮等公共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重点检查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商经局、市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小”行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市创文创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小”行业规范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三)开展瓶装石油液化气安全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瓶装石油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管石油液化气气瓶充装、燃烧器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程可追溯链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存储、倒装石油液化气,石油液化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在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存储充装点,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报废的钢瓶、工业丙烷气体、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压器等。整治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严禁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石油液化气运输。大力推进全市瓶装石油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赋码建档、跟踪追溯瓶装石油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商经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燃气经营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核查管道燃气、石油液化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是否达到要求等问题;杜绝未按规定加臭,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设施定期检验,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等问题,督促燃气企业规范供气,确保燃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出租屋、自建房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燃气用户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燃气用户拒绝整改的,燃气经营者应当报相关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乡镇)、社区,督促用户及时消除隐患。〔牵头单位:市市监局;市商经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燃气工程及周边建(结构)筑物安全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和行业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场站设施及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或改动燃气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安全问题隐患。对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严格对主要材料、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燃气工程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以及“第三方破坏”导致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查处并清退。〔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市综执局;市自规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制售假冒伪劣燃气具等行为查处整治。加强燃气具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的窝点,坚决打击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商经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按照《阆中市餐饮等行业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使用技术指南》要求,重点整治餐饮等行业经营性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气瓶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商住(商超)混合体、机关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科学安装、使用和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效监测和控制燃气泄漏。进一步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销售安装市场,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垄断及变相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强制购买指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商经局(住宿<不含星级旅游饭店和民宿>)、市教科体局(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市卫健局(卫生健康机构)、市市监局(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市文旅局(星级宾馆、旅游民宿、客栈、A级旅游景区)、市民政局(养老机构、救助站)、市级相关部门(机关食堂)〕

(八)开展游摊散贩使用燃气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游摊散贩使用燃气安全意识不强,使用瓶装液化气不符合安全要求、燃气灶具质量不过关等问题,督促规范安全使用燃气具。〔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综执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上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市级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线负责相关行业和乡镇(街道)燃气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此次专项排查整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此次专项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623日前部署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是此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责任主体,要主动履行属地责任,牵头做好本辖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要统筹组织燃气经营企业、行业监管部门专业力量、专业机构,逐街逐店分片区开展全覆盖排查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排查检查。要充分发挥和压紧压实社区网格员责任,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排查整治网络,做到不落1处、不漏1户。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以此次事故暴露问题为参照,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消除问题隐患。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要求,牵头做好本行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要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燃气用户安全排查,及时发现整治问题隐患,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作出安全承诺。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在62412:00前将主要领导部署和带队开展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安办,由市安办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后报南充市安办。联系人:宋伯群;联系电话:6306332;邮箱lzsawhbgs@163.com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本地本行业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在624日前立即开展一次紧急安全培训,确保每一名从业人员熟悉安全制度,知悉岗位风险,掌握应急技能,切实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真正筑牢安全“第一道防线”。

(四)强化监督执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拒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等,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理出燃气市场。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五)强化统筹兼顾。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迎大运、防风险、保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持续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文化旅游、有限空间、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确保全市总体安全稳定,以高水平安全维护高质量发展。

附件:1.阆中市城镇燃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阆中市城镇燃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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