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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6-11-16

阆中市财政局关于阆中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6-11-16 | 来源:市财政局

 关于阆中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113日在阆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上

阆中市财政局局长  谭正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阆中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我们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汇编完成了阆中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阆中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5年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48,78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4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上级补助收入321,8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37,900万元,上年结余847万元,调入资金698万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46,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6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上解支出1,277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17,800万元。结余资金2,021万元,除去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5万元外,其余2,016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年实现收支预算平衡。

图: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科目完成情况

                                             

2.与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报告的调整预算数相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 10,565万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917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减少2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品迭增加1,60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增加8,276万元,上年结余减少103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03万元。总支出增加10,5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8,132万元,上解支出增加72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016万元,结余品迭减少310万元。以上收支预算变化明细详见附表1。

3.与向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预计执行数相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614万元,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增加18万元,上级年终结算补助增加59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由于四舍五入取舍原因减少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减少18万元,主要是年终据实结算地方上解数额减少。收入增加和支出减少两者合计63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预算执行报告中补充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额达到2,016万元。以上收支预算变化明细详见附表2。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5万元为南充补助的援藏干部补贴,由于下达时间较晚需结转到下年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详见附表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82,96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2,5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收入14,73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转贷收入95,100万元;上年结余612万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82,9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7,762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6%;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5,100万元,调出资金103万元。结余1万元。
  2.与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报告的调整预算数相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1,698万元,主要是本级基金收入增加2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1,575万元,上年结余增加103万元;总支出增加1,69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697万元,结余增加1万元。以上收支预算变化明细见详附表3。

3.与向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预计执行数相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均无变化。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表详见附表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95万元,为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95万元,为预算的100%,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与调整预算数和执行数相比,收支决算均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5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1,200万元,收入总量为687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37,587万元,完成预算的91.1%。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累计滚存结余31,150万元。

2.与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报告的调整预算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品迭减少333万元,主要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3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5万元。支出减少3,655万元, 主要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减少6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3,040万元;结余增加3,322万元。

3.与向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预计执行数相比,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支无变化。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表详见附表6

二、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15年,面对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批准2015年预算的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

1.文化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市投入教育资金80,257万元。新建、改扩建22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南池幼儿园和思源小学正在建设之中,建设教师周转房30套1,100多平方米,增加了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工作补贴1,819万元,改善贫困山区学生学习和教师生活条件,免除了4,261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落实了1,598名中职生助学金补助。投入5,416万元,促进了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全面发展。

2.医疗社保体系继续完善。全市投入169,381万元,全面加强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38,415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健康运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投入127,460万元,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残疾人、三无人员、五保户、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投入3,506万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3.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全市共投入124,763万元,扎实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火车站站前广场、汉王祠路、巴都大道、嘉陵江四桥等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建成公路侧护栏210公里;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病险水库8座,综合治理中小河道11公里,完成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和40个老旧小区改造等。

4.“三农”投入持续增加。全市投入61,747万元,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深入实施小农水、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投入7,280万元,完成了5个乡镇土地整理;投入2,28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0,000亩;推进了51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投入资金3,104万元,在186个村建成了201个公益事业项目;投入2,135万元用于427个行政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投入2,000万元用于老观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投入1,073万元用于全市“同网同价”财政补贴。全面落实了各种惠农补贴政策。

5.住房条件大力改善。全市投入306,832万元,完成了5200户农村C级危房改造工程,启动了4,554户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增9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安置还房建设,年内竣工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

6.脱贫攻坚强力推进。全年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34万元。在本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力保障专项扶贫配套资金4,040万元。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规范了扶贫资金收支管理、专户管理、资金计划下达、资金核拨、会计核算、项目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等。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开发、农村社会事业同步推进,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15年,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部分乡镇、市级部门预算安排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对反映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改进。

1.预算管理不断规范。2015年是全面贯彻新《预算法》的第一年,我们把新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财政管理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无预算无支出”等相关规定。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统筹安排财力。积极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了“十三五财政规划”和2016—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建立了跨年度平衡机制。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了公开范围、要求和单位财务管理行为,强化了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2.债务管理卓有成效。坚持“科学举债”、“积极化债”的理念,及时提出了“大力化解历史债务,切实规范债务管理”的消赤减债工作思路,全面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行为,构建了“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通过预算安排、土地出让、资产处置、压缩支出、双审减债和争取上级化债激励资金等多种方式,全年累计化解历史债务17.5亿元,有效防范了政府性债务风险。2015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5亿元,专项债务31亿元)。

3.国库管理持续深化。进一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了预算单位收入收缴和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了统一会计核算和财政预算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构建起“不出财政门便知财政账”和“一键知全市”的财务监管体系,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监督深入推进。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市310个市级部门和单位、50个乡镇(办事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还房建设、学校收费等专项检查,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从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环节加强了财政评审,全年完成项目评审1,044个,评审金额56.32亿元,审减金额7.55亿元,综合审减率13.41%。优化政府采购环境,严格执行“无预算、无采购”制度,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30个,批复采购预算1.1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0.99亿元,节约资金0.12亿元,资金节约率11.03%。同时还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按照“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收入”的模式,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闲置国有资产出售收入实现0.75亿元。

三、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15年,我们积极落实政策促发展,倾斜财力惠民生,强化监管提绩效,圆满完成了各项收支预算任务,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向纵深推进,但财政运行中也还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增速趋缓;可用财力增加较少,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支持发展面临新课题,措施的针对性、机制的灵活性有所欠缺,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力大,促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收支矛盾突出;债务管理有待加强,财政风险防控任务较重。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要求财政及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一是以强化征收为核心,抓好开源节流。不断加强税收征管、非税收入征管和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税源管控和税收征管机制的创新,通过强力清理催缴历欠税款,做到应收尽收。要不断创新税收征收手段,建立起由税收专管员、税源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组成的监控体系,创新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拨款税源征收措施,建立财政支付环节直接纳税窗口,全面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标准统一、数据完整、安全高效”的税源信息平台,以达成财税库银及国土、建设、水务、交通、公安、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二是全面推进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等各项改革,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建立健全“预算编审系统”软件,使有限的财力更好地满足公共需求。三是以改善民生为纽带,促进经济转型。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统筹安排民生资金,加强民生资金执行监管,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20件民生大事,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四是稳步推进债务化解。通过以下举措有序推进化债工作:采取有序推出土地出让化解债务;通过公开出售剩余还房、门面、地下车库等闲置资产,或以资产按程序规范操作抵顶工程款等方式大力化解债务;持续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审减债务;积极争取上级置换债券,置换高息债务减少债务;积极开展债务清理,挤掉债务水分,继续坚持所有置换债券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偿债资金一律实行直发到债权人终端。严格实施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确因重大民生工程需新增债务的,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债务限额内按程序依法举债,逐步实现我市债务风险可控、可化的目标。五是结合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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