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51118169916012XE/2022-0002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5-20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阆中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5-24 | 来源: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阆中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安委会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520

2022年阆中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南充市委市政府、阆中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南充市第七次党代会、十四届二次全会、阆中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部署要求

1.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教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年度内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年内组织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推动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2.加快推进实施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出台并组织实施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完成《阆中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

3.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5号)要求,加快完成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互联网+执法软硬件配套,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及各有关部门)

4.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持续聚焦2个专题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安全、农业农村、特种设备等14个专项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适时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回头看,对专项整治中发现且未整改完的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按要求及时报送一情况清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和突出问题清单、制度措施清单、重大隐患清单)。(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5.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对标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清单、行业共性清单2.0版,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信息化模式,按照分级分类、属地为主的原则,优化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和企业个性清单,推动完善县乡村组(社区)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位。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积极鼓励推广清单制管理客户端、手机APP、二维码扫码等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安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

6.强化全市各级安办和监管部门务实履职。压实各级安办综合监管责任,充分运用两书一函有效形式,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风险防控和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压实属地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和工业园区、景区等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推进落实、同时考核奖惩。进一步厘清水电站、城镇燃气以及民宿、无人机、小型游乐设施等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明确并落实餐饮等场所燃气泄漏装置、景区玻璃栈道、充电桩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分领域编制免责事项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失职照单追责,尽职照单免责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安办、市委编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和阆中古城景区管理局、经开区管委会)

7.压实属地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南充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结合属地实际,建立完善重大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考评,督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中心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

9.加大安全生产考核问责和督查暗访力度。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推动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制度,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工作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针对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岁末年初和国省市党代会、两会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安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三、扎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10.持续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深入推进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农村道路安全整治,切实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深化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治理,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加强两客一违、校车、企业通勤车等重点车辆监管,试点推进违法违规突出的重型货运车辆加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大力推进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水上交通渡改桥工程等,加快实施全市农村客运车辆加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采用物防技术预防事故发生。加快建设船舶集中停泊区和高水位防洪桩,大力推进平安渡运和“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工作。持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不断优化地震、汛期洪涝灾害、冬季雨雪冰冻等各类专项预案响应程序和处置流程。加强公路水路常备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并适时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1.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液化气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严查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加强燃气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把预防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燃气泄漏等突发事件及常识作为宣传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全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实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12.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号)和《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查,督促工业园区按照一企一策整治提升。紧盯两重点一重大,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有效管控化工产业转移和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推动实施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深化专家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效能。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监管,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控措施。推进民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经开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等部门)

13.全力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深刻汲取聚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2.7”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四超两改等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控制减少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数量,巩固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14.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公路、房屋建设、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施工安全监管,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埋、施工围墙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强化违法违规建设审批清查。深入开展在建农村自建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农村房屋、饭店、农家乐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加强CD级危房排查管控。规范物业企业安全管理行为,严格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高处坠落事故预防。(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5.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宗教寺庙、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少数民族村寨、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强微型消防站及消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阆中古城景区管理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

16.持续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加强防溺水安全风险防范,开展课后提示告知,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公开信》,组织开展巡河巡库、赶集宣传、乡村广播及有奖举报等提醒活动,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发生。持续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防止校园轻生事件发生。强化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及准入制度,严格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强化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严查校车资质、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未按规定配备随车照管人员等。紧盯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等环节,持续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校外商铺、流动摊点、网吧、扫黄打非等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7.加强水电站、非煤矿山、工贸、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厘清水电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水电建设项目和水电站运行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严格非煤矿山基建、检修作业过程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风险管控。以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对食品加工等重点企业有限空间安全整治进行回头看。加大对天然气开采高风险井检查力度,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督促指导开采企业编制井控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推进电力、旅游、农机、渔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和压力容器、电梯安全质量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四、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果

18.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以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充实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升县、乡(街道)两级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各类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做好资金装备保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等部门)

19.扎实开展护安2022”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认真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办〔20229号)《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行动,实行常态化示范性、全域交叉、帮扶式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坚持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第一责任人开展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警示约谈、集中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集中打击、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不少于3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件应急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级行业部门)

20.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准确进行事故定性,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确保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和要求,依法规范及时报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禁瞒报、迟报、谎报现象发生。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等事项统计和直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信息。加强安全生产黑名单信息管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1.持续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社区建设。做好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持续提升改进工作。以减量提质为目标,确保完成2个安全社区复评任务。(责任单位:市安办、石滩镇人民政府、柏垭镇人民政府。)

22.大力提升科技兴安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平台建设和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节假日和每月安全提示,为防范遏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提供坚实技术支撑。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风险岗位监测预警,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实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创建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水平。依照有关规定,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推行智慧工地建设,探索推广升降机、塔吊、龙口吊、架桥机等起重机械安装智能安全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市安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等部门)

23.强化应急救援基础保障能力建设。认真宣传贯彻《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南充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阆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到高效有序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故援队伍主力军作用,支持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推进川东北航空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实战化演练。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增设完善防护隔离带、瞭望塔、停机坪、取水点等基础设施,保障森林灭火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常态练兵备战,突出抓好指挥员组织指挥训练、消防员智体技能融合训练、新特装备人装结合训练和灭火实战综合演练,全面提升救援能力。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定期开展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全面提升企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等部门)

24.构建完善安全生产群防群控机制。持续落实政府购买安全管理服务制度,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等高危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专业安全监管能力。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照《四川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在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并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开展工伤预防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

25.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继续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119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加强安全公益广告播出频次和新媒体推送力度。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阵地,普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民安全意识整体提升。严格执行《阆中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12350电话热线,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阆中市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