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解读

时间:2022-12-12 17:17 | 来源:自拟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和指导全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2019年,生态环境部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的基础上对2019年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发布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 号),2020年,在前述指导意见基础上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进行修订,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

在此背景下,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为响应此应急预案,南充市出台了《南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修订)》,为响应《南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修订)》,统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我们参照省、南充市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

二、制定目的

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阆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对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阆中市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在发生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全市统一协调,统一采取措施,统一管控。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阆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包括10个部分,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则。总则部分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编制依据进行了增减,根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川办发〔2022〕17号)增加“1.3定义”,明确了重污染天气的界定。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规范成员单位名称,并根据成员单位意见,对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

(三)工作流程。无变化。

(四)监测与预警。该节重点对预警分级进行修订,删除蓝色预警,并根据重污染天气定义对不同预警阶段的数值进行修订。

(五)应急响应。删除蓝色预警对应的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根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川办发〔2022〕17号)中对应急响应措施的规定,对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进行修改。

(六)新闻发布。市政府新闻办改为市融媒体中心。

(七)总结评估。无变化。

(八)应急保障。删除“要建设和管理当地重污染天气预案处置指挥平台”。

(九)监督问责。由“奖惩”修改为“监督问责”,明确纳入目标考核、通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监督问责方式。

(十)附则。规定了《阆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

五、工作要求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对各乡镇、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负责实施本辖区和本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科学预警,快速响应。建立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平台,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测工作,科学预警,快速响应。

3)信息共享、联防联治、协同应对。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一行动,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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