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今年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有效管控重点风险,促进房地产行业步入良性循环,参考借鉴成都市、泸州市、达州市、福建省南平市、湖南省沅陵县等多地最近做法,在深度研判我市商品房库存量较大、销量下滑、刚性产品供应充足、改善型和旅居型产品极少不能满足消费需求、问题楼盘多发频发等实际情况,市住建局联合自规局、综执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人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下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从“促进消费,激发市场活力”“助企纾困,稳定市场主体”“防范风险,规范行业秩序”三个方面提出包括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市外人员来阆置业、加强特殊群体住房保障、加大非住宅商品房销售力度、降低开发企业资金沉淀压力、加大房地产业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房地产项目配套水平、分级分类全程跟踪动态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规范商品房交付使用行为等十条措施。为全力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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