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五批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五批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200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00 | 200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持灾后田管保苗面积≥40000亩,支持改种补种农作物面积≥4000亩 | 实际完成支持灾后田管保苗面积≥40000亩,支持改种补种农作物面积≥4000亩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 措施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灾后田管保苗面积(亩) | ≥40000 | 40000 | ||
支持改种补种农作物面积(亩) | ≥4000 | 4000 | ||||
质量指标 | 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及时下达拨付救灾资金 | 完成 | 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 | <30% | <30% | ||
生态效益指标 | 灾区农业生产秩序、生产能力 | 恢复 | 恢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适时完成改补种,支持受灾养殖场灾后恢复重建,适时补栏补苗,恢复水产养殖 | 完成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9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含)—10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17-6306801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8.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3810017 ICP备案:蜀ICP备0500517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46号
互联网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电话:0817-6306631 举报邮箱:lzszfb6306801@163.com